辽宁省、湖南省、云南省卫生健康委:
你们关于申请消除疟疾工作考核评估的请示均悉。按照《消除疟疾省级评估实施方案》(国卫办疾控函〔2017〕670号)和《关于简化消除疟疾省级评估程序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函〔2019〕546号),我委于2020年6月组织对你省消除疟疾工作开展了终审评估。根据评估结果,你省达到了消除疟疾目标。
希望你们在本省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把维持消除疟疾状态与落实“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要求结合起来,与开展健康扶贫工作结合起来,继续加强防止疟疾输入再传播的管理,不断提高医疗机构和疾控机构对输入性疟疾病例的发现、诊治和疫点处置能力,进一步探索输入性疟疾防控工作举措,总结推广成功经验,巩固消除疟疾成果。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2020年7月27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