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
你院《关于再次报请审批疑难病症诊治能力提升工程(心脑血管方向)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华办字〔2019〕63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根据《全民健康保障工程建设规划》,为改善你院基础设施条件,进一步提升心脑血管疾病诊疗能力,原则同意你院所报疑难病症诊治能力提升工程(心脑血管方向)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
二、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三个院区,分别为:上海市静安区乌鲁木齐中路12号(本部),闵行区金光路958号(西院),浦东新区红枫路525号(东院)。
三、主要建设内容为:购置磁共振系统、X线计算机断层扫描仪、数字减影血管造影系统等必要医疗设备。
四、工程概算总投资21,575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和自筹资金共同解决。
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项目建设单位指定,确定丁强同志为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疑难病症诊治能力提升工程(心脑血管方向)项目责任人。
六、请你院按照本项目疑难病症诊治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充分发挥医院的辐射带动作用,加强科研创新、区域协作和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医联体建设,引导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切实提升区域内心脑血管诊疗能力和服务水平。我委将适时开展项目实施考核评价。
七、请你院在项目的招标采购中根据工程招标投标事项核准意见(附件),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八、请你院严格按照《中央预算内直接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第7号令)、《中央预算内直接投资项目概算管理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5〕482号)等有关规定,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全过程监督和概算管理,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保质保量完成建设任务。
此复。
国家卫生健康委
2019年12月04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附件
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疑难病症诊治能力提升工程(心脑血管方向) 招标投标事项核准意见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备注 |
|||
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
主要设备 |
√ |
|
|
√ |
√ |
|
|
监 理 |
√ |
|
|
√ |
√ |
|
|
其 他 |
√ |
|
|
√ |
√ |
|
|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核 准。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12月0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