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编办关于国家卫生健康委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的批复》(中央编办复字〔2018〕90号),设立国家心血管病中心,为国家卫生健康委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为:
(一)开展心血管相关疾病科学研究,为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技术规范等提供技术咨询及政策建议。
(二)协助制定全国心血管病防治规划;开展有关心血管病防治政策的研究;编制心血管病防治指南、技术规范和有关标准;指导、参与心血管病防治和健康科普工作。
(三)建立国家心血管病及其环境和行为危险因素的人群监测和随访信息系统,进行年度情况分析;编写我国心血管病防治报告;预测我国心血管病发病和死亡、疾病负担、危险因素流行和发展趋势。
(四)构建全国心血管病防治网络,示范、推广适宜技术和措施,协助组织开展心血管病防治药物的政策研究、使用监测和临床综合评价;探索心血管病健康管理服务模式。
(五)开展心血管病基础、临床、预防和管理的培训活动;推动学术交流,开展国际合作。
(六)促进心血管病科研成果转化。
(七)承办国家卫生健康委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