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委《法律顾问制度实施方案》,经研究,决定聘请下列人员为国家卫生健康委法律顾问,聘期四年,现予公告。
(按姓氏笔画为序)
申卫星 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
陈长斌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张守文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
韩大元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
焦洪昌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
国家卫生健康委
2019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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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姓氏笔画为序)
申卫星 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
陈长斌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张守文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
韩大元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
焦洪昌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
国家卫生健康委
2019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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