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大学第一医院:
你院《关于报请审批疑难病症诊治能力提升工程(心脑血管方向)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吉大一院字〔2018〕147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根据《全民健康保障工程建设规划》,为改善你院临床科研基础设施条件,进一步提升你院心脑血管诊疗服务能力和科研转化能力,原则同意你院所报疑难病症诊治能力提升工程(心脑血管方向)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
二、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新民大街71号吉林大学第一医院。
三、主要建设内容:购置X线计算机断层扫描仪、磁共振成像系统、数字减影血管造影系统等必要医疗设备;购置数字式单分子免疫阵列分析仪、双光子激光共聚焦显微镜等临床科研设备;建设卒中医疗中心、卒中远程诊疗中心等信息化系统;业务用房装修改造620平方米。
四、项目估算总投资18,666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和医院筹措资金共同解决。
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项目建设单位指定,确定华树成同志为吉林大学第一医院疑难病症诊治能力提升工程(心脑血管方向)项目责任人。
六、请你院按照本项目疑难病症诊治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充分发挥医院的辐射带动作用,加强科研创新、区域协作和人才队伍建设,推进医联体建设,引导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切实提升区域内心脑血管专科诊疗能力和服务水平。我委将适时开展项目实施考核评价。
七、请你院在项目的招标采购中根据工程招标投标事项核准意见(附件),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八、请你院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本着节约国家投资的原则,进一步落实建设方案,根据批复的建设内容和投资,抓紧组织编制项目初步设计和投资概算,并报我委审批。
此复。
国家卫生健康委
2018年12月21日
附件
吉林大学第一医院疑难病症诊治能力提升工程(心脑血管方向) 招标投标事项核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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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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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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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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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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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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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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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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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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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核准。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8年12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