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
你院《关于报请审批疑难病症诊治能力提升工程(肿瘤方向)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请示》(附二〔2018〕55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根据《全民健康保障工程建设规划》,为改善你院临床科研基础设施条件,进一步提升肿瘤诊疗服务能力和科研转化能力,原则同意你院所报疑难病症诊治能力提升工程(肿瘤方向)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
二、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沿江西路107号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本部和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盈丰路33号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南院区。
三、主要建设内容:购置磁共振成像系统、直线加速器等必要医疗设备;建设标本及生物信息数据中心、影像人工智能系统、数据融合平台等信息系统;部分业务用房装修改造。
四、项目估算总投资20,595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和医院自筹资金共同解决。
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项目建设单位指定,确定宋尔卫同志为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疑难病症诊治能力提升工程(肿瘤方向)项目责任人。
六、请你院按照本项目疑难病症诊治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充分发挥医院的辐射带动作用,加强科研创新、区域协作和人才队伍建设,推进医联体和专科联盟建设,引导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切实提升区域内肿瘤诊疗能力和服务水平。我委将适时开展项目实施考核评价。
七、请你院在项目的招标采购中根据工程招标投标事项核准意见(附件),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八、请你院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本着节约国家投资的原则,进一步落实建设方案,根据批复的建设内容和投资,抓紧组织编制项目初步设计和投资概算,并报我委审批。
此复。
国家卫生健康委
2018年12月21日
附件
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疑难病症诊治能力提升工程(肿瘤方向) 招标投标事项核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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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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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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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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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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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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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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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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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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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核准。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8年12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