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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国务院办公厅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工作

2023-01-13 17:06:52 来源: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7年4月23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32号,以下简称《意见》),全面启动多种形式的医联体建设试点。

  建设和发展医联体,是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部署的重点任务,深化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合理配置资源、使群众享受优质、便利医疗服务的重要举措,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要引导医疗卫生工作重心下移、医疗卫生资源下沉,把大医院技术传到基层、把大医院医生引到基层。李克强总理在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全面启动多种形式的医联体建设试点,三级公立医院要全部参与并发挥引领作用。刘延东副总理多次主持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并赴地方专题调研,提出具体要求。这些都为医联体建设和发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

  随着医改不断向纵深推进,我国医疗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医疗服务水平较快提升,但医疗资源布局和服务能力与人民群众的需求之间还有一定差距。为提升基层服务能力,着力解决患者跨区域就诊、向大医院集中等问题,不少地方以医联体为切入点,构建不同级别、不同类别医疗机构的分工协作机制,有效促进了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截至2016年底,全国共有205个地级以上城市(占地级以上城市总数的60.8%)开展医联体试点,逐步形成多种有效模式,试点工作成效初显。

  《意见》明确提出,医联体建设与发展要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以落实医疗机构功能定位、提升基层服务能力、理顺双向转诊流程为重点,按照政府主导,统筹规划,坚持公益,创新机制,资源下沉,提升能力,便民惠民,群众受益的基本原则加以推进。2017年,全面启动多种形式的医联体建设试点,三级公立医院要全部参与并发挥引领作用,综合医改试点省的每个城市以及分级诊疗试点城市至少建成一个有明显成效的医联体。到2020年,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全面推进医联体建设,形成较为完善的医联体政策体系。

  《意见》指出,要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逐步形成多种形式的医联体组织模式。在城市主要组建医疗集团,在县域主要组建医疗共同体,跨区域组建专科联盟,在医疗资源不足的边远贫困地区大力发展远程医疗协作网。

  《意见》要求,要完善医联体内部分工协作机制。建立组织管理和协作制度,落实医疗机构功能定位,以需求为导向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完善医联体内双向转诊机制。同时,要促进医联体内优质医疗资源上下贯通,统筹人员调配、薪酬分配、资源共享等,促进人力资源有序流动,实现诊疗信息互联互通。

  《意见》强调,要完善各项保障政策。进一步落实政府办医主体责任,探索对纵向合作的医联体等分工协作模式实行医保总额付费等多种付费方式,完善人员保障和激励机制,建立与医联体相适应的绩效考核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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