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计生委(人口计生委),解放军、武警部队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中直机关、中央国家机关人口计生委,中国计划生育协会、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
自2011年开展全国创建幸福家庭活动以来,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将创建活动纳入民生工作重要内容,确保领导到位、投入到位和责任到位。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统筹协调、精心组织,计生协会、人口福利基金会积极实施,充分发挥群众工作优势和资金募集优势,围绕“文明、健康、优生、致富、奉献”主题,扎实开展了一系列宣传倡导、健康促进和致富发展活动,切实提高了城乡家庭尤其是计划生育家庭的发展能力,得到了广大群众的真心欢迎和认可。创建幸福家庭活动已经成为促进计生工作转型发展、增进社会和谐的有效途径。
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进一步推进创建幸福家庭活动,根据《关于建立全国创建幸福家庭活动示范市的通知》(国卫家庭发〔2015〕65号)和《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创建幸福家庭活动示范市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家庭函〔2015〕519号)精神,经推荐申报、评估验收、官网公示等程序,国家卫生计生委决定命名北京市东城区等32个市(区、州)为全国创建幸福家庭活动示范市(具体名单见附件)。
希望全国创建幸福家庭活动示范市发扬成绩、开拓进取、再创佳绩。各地要充分发挥示范市的引领带动作用,认真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大胆探索,勇于创新,扎实推进创建幸福家庭活动持续健康发展。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
2015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