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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首批全国创建幸福家庭活动示范市的公示

2023-01-13 11:27:42 来源: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创建幸福家庭活动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中国计划生育协会、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关于建立全国创建幸福家庭活动示范市的通知》(国卫家庭发〔2015〕65号)和《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创建幸福家庭活动示范市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家庭函〔2015〕519号)精神,2015年国家卫生计生委决定在全国建立首批创建幸福家庭活动示范市。经推荐申报、评估验收等程序,拟确认下列32个市(区)为首批全国创建幸福家庭活动示范市,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15年11月11日至2015年11月17日。如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方式书面向国家卫生计生委家庭司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

  联系电话:010-62030882,62030610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4号502室

  邮政编码:100191

  2015年11月11日

  附件

  首批全国创建幸福家庭活动示范市名单

  1北京市东城区

  2天津市津南区

  3河北省石家庄市

  4山西省晋中市

  5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

  6辽宁省大连市

  7吉林省长春市

  8黑龙江省牡丹江市

  9上海市闵行区

  10江苏省南京市

  11浙江省杭州市

  12安徽省铜陵市

  13福建省漳州市

  14江西省新余市

  15山东省青岛市

  16河南省焦作市

  17湖北省武汉市

  18湖南省长沙市

  19广东省惠州市

  20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

  21海南省三亚市

  22重庆市綦江区

  23四川省德阳市

  24贵州省遵义市

  25云南省玉溪市

  26西藏自治区拉萨市

  27陕西省宝鸡市

  28甘肃省酒泉市

  29青海省西宁市

  30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

  3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

  32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石河子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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