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发布《工业X射线探伤放射卫生防护要求》等4项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其编号和名称如下:
一、强制性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GBZ 117-2015 工业X射线探伤放射防护要求(代替GBZ 117-2006)
GBZ 143-2015 货物/车辆辐射检查系统的放射防护要求(代替GBZ 143-2002)
GBZ 264-2015 车载式医用X射线诊断系统的放射防护要求
二、推荐性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GBZ/T 149-2015 医学放射工作人员放射防护培训规范(代替GBZ/T 149-2002)
上述标准自2015年6月1日起施行,GBZ 117-2006、GBZ 143-2002、GBZ/T 149-2002同时废止。
特此通告。
国家卫生计生委
2015年 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