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民口科技重大专项后补助项目(课题)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3〕443号)文件要求和科技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2015年度计划综合平衡的意见,经专家多次论证、审核,拟采取“事后立项、事后补助”的方式对26个品种给予立项支持。
现将上述“事后立项、事后补助”课题的论证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4年12月11日至2014年12月25日。在此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反馈至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实施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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