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G∕T 211-2022 轨道运输机
本大纲规定了轨道运输机推广鉴定的鉴定内容、方法和判定规则。
本大纲适用于额定装载质量不超过300 kg的轨道运输机(简称运输机)的推广鉴定。
本大纲是对DG/T 211—2021《果园轨道运输机》的修订。
本大纲与DG/T 211—2021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内容变化如下:
——将大纲名称“果园轨道运输机”更改为“轨道运输机”;
——大纲范围中增加了额定装载质量的限制要求;
——增加了山地轨道运输机的定义;
——修改了提供的用户名单数量,修改了生产量和销售量的数量要求;
——增加了轨道材料型号编制规则;
——一致性检查项目中增加了“发动机排量”项目;
——安全性能中修改了绝缘电阻的限值,增加了绝缘电阻的测试方法;
——安全性能中增加了轨道材质和防锈处理的要求;
——安全信息中增加了轨道喷码的要求;
——附录A中增加了“发动机排量”项目。
本大纲由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提出。
本大纲由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总站技术归口。
本大纲起草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广东省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福建省农业机械推广总站、安徽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湖南省农机事务中心、贵州省农业机械质量鉴定站、浙江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推广总站、山西省农业机械发展中心。
本大纲主要起草人:易建贵、王莹、张守宇、肖美华、杨伟男、龚道宽、吴佳洋、应博凡、王海江。
本大纲所代替大纲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DG/T 211—2019、DG/T 211—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