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普通照明用LED 平板灯产品质量及企业标准水平的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及等级划分。
本文件适用于以LED 为光源,额定电源电压220V、频率50Hz,厚度不超过85mm(包括LED 光源及其控制装置,外置控制装置的厚度不计算在灯具厚度内)的普通照明用LED 平板灯产品质量及企业标准水平评价(含向上发光功能或发光面带有格栅的普通照明用LED 平面灯具也可参照使用)。
相关机构开展质量分级和企业标准水平评估、“领跑者”评价以及相关认证时可参照使用,相关企业在制定企业标准时也可参照本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