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减缓水电工程对鱼类的阻隔影响,规范水电工程过鱼设施的设计,统一技术要求,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水电工程过鱼设施设计。
水电工程过鱼设施的设计应做到技术可行、工程安全、运行可靠、经济合理、管理维护方便。
过鱼设施的级别应根据其与水工建筑物结合情况确定,水工建筑物的级别划分应按现行行业标准《水电枢纽工程等级划分及设计安全标准》DL5180 有关规定执行。过鱼设施与水电工程主要建筑物相结合部分,其级别应与该水工建筑物相同,其余与挡水建筑物不结合部分及独立的过鱼设施宜按次要建筑物确定其级别。
本规范涉及的过鱼设施形式主要有鱼道、仿自然通道、鱼闸和集运鱼系统等。应结合工程坝 (闸)上下游水位差、枢纽布置、运行方式、过鱼对象,以及河流水文、地形、地质条件等综合比选确定过鱼设施形式。
过鱼设施设计应收集工程枢纽布置、水库运行方式,所在区域地形、地质、气象、水文、泥沙、水质、水温以及鱼类生物学和行为学特征等基本资料。
应根据工程所在河段鱼类资源及其分布、鱼类河游习性等调查结果,确定过鱼对象的种类与大小、过鱼规模与过鱼季节
鱼道、仿自然通道、鱼闸的设计宜开展鱼类游泳能力试验过鱼设施水力计算和水工模型试验、坝下和进口的水流流场数值模拟计算分析等,研究确定主要设计参数。
水电工程过鱼设施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