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代替WS/T 431—2013《护理分级》。与WS/T 431—2013 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 更改了“范围”中对主要技术内容概括的表述,将“方法、依据和实施要求”改
为“方法和依据”(见第1 章,2013 年版的第1 章);
—— 增加了“规范性引用文件”一章(见第2 章);
—— 增加了“儿童患者、精神疾病患者等自理能力等级评估可参考相应专科量表确定。”
(见5.1);
—— 将“无需依赖”改为“无依赖”(见4.3.4、5.2、表1,2013 年版的3.3.4、4.2、
表1);
—— 删除了“实施要求”一章(见2013 年版的第5 章);
—— 增加了附录A.2 Barthel 指数评定量表评定细则的说明(见附录A.2.2、A.2.5、A.2.6、
A.2.8、A.2.9、A.2.10)。
本标准由国家卫生健康标准委员会护理标准专业委员会负责技术审查和技术咨询,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医疗管理服务指导中心负责协调性和格式审查,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医政司负责业务管理、法规司负责统筹管理。
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家卫生健康委医院管理研究所、北京大学护理学院、中国医学科院北京协和医院、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北京医院、天津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心血管病医院、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深圳市人民医院、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么莉、尚少梅、吴欣娟、丁炎明、孙红、强万敏、李庆印、成守珍、吴惠平、兰美娟。
本标准于2013 年首次发布,2023 年第一次修订。
本标准规定了医院住院患者护理分级的方法和依据。
本标准适用于各级综合医院。其他类别医疗机构可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