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指标体系规定了铜冶炼企业清洁生产的一般要求。本指标体系将清洁生产评价指标分为
九类,即生产工艺及装备、能源消耗、水资源消耗、原/辅料消耗、资源综合利用、污染物产生
与排放、温室气体排放、产品特征、清洁生产管理。
本指标体系适用于铜冶炼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清洁生产潜力与机会的判断、清洁生产绩
效评定和清洁生产绩效公告制度,也适用于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证、环保领跑者等管理制
度。
本指标体系适用于以原生矿或铜精矿为主要原料的铜冶炼企业,包括粗铜冶炼、粗铜精炼、
铜电解、湿法炼铜企业,不适用于铜矿采选企业和再生铜冶炼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