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生态环境损害恢复效果评估的程序、内容和方法。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是GB/T 39791《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技术指南总纲和关键环节》的第3 部分,GB/T 39791
已经发布了以下部分:
——第1 部分:总纲;
——第2 部分:损害调查。
本标准的附录A 和附录D 为资料性附录,附录B 和附录C 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组织制定。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
本标准生态环境部2024 年1 月15 日批准。
本标准自2024 年4 月1 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