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确立了塑料包装材料包括替代材料和再生塑料在生产、加工、回收、处置等环节中产生的碳排放与原生塑料包装材料的碳减排量的计算范围、和核算方法。
本文件适用在使用生产和销售替代常规石油基塑料的塑料包装替代品和再生塑料产品。这些产品包括任何由常规塑料制成的产品。这些塑料包装替代品或再生品全部或部分由替代材料或再生材料制成,生产与传统塑料包装具有相同用途和质量的产品、或相同服务水平的产产品。生产以下常规塑料聚合物材料的包装产品:
a) 聚丙烯(PP)
b) 聚苯乙烯(PS)
c) 聚乙烯(PE):包括高密度(HDPE)、和低密度聚乙烯(LDPE)和线性低密度聚乙烯(LLDPE)
d) 聚碳酸酯(PC)
e) 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ET)
f) 聚氯乙烯(PVC)等
替代或再生材料可包括塑料、金属、纸、生物质(秸秆,竹)、可降解塑料、替代材料、再生塑料与常规塑料聚合物的混合物等。
本文件适用于指导使用国内产品企业、塑料再生企业、包装材料企业在使用常规塑料,与包装替代或再生材料进行温室气体减排量核算提供参考。对于企业供应链和产品碳减排具有积极指导作用。
包装材料企业其他减排方法也可参考本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