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生态环境标准
HJ 1364—2024
水质 阿维菌素B1a 和阿维菌素B1b 的
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Water quality—Determination of avermectin B1a and avermectin B1b—
High performance liquid chromatography
2024⁃11⁃02 发布2025⁃05⁃01 实施
生态环境部 发 布
HJ 1364—2024
目 次
前言··························································································································Ⅱ
1 适用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方法原理·················································································································1
4 干扰和消除··············································································································1
5 试剂和材料··············································································································1
6 仪器和设备··············································································································2
7 样品·······················································································································3
8 分析步骤·················································································································3
9 结果计算与表示········································································································4
10 准确度··················································································································5
11 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5
12 废物处置···············································································································6
附录A( 资料性) 方法的准确度······················································································7
Ⅰ
HJ 1364—2024
前 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
保护法》,防治生态环境污染,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规范水中阿维菌素B1a 和阿维菌素B1b 的测定方法,制
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地表水、地下水、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和海水中阿维菌素B1a 和阿维菌素B1b 的高
效液相色谱法。
本标准的附录A 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监测司、法规与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江苏省南京环境监测中心。
本标准验证单位:河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江苏省镇江环境监测中心、江苏省扬州环境监测中
心、江苏省泰州环境监测中心、江苏省苏力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和江苏新锐环境监测有限公司。
本标准生态环境部2024 年11 月2 日批准。
本标准自2025 年5 月1 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解释。
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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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质 阿维菌素B1a和阿维菌素B1b的
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警告:实验中使用的标准物质和有机溶剂均具有一定的毒性,试剂配制和样品前处理过程应在通
风橱内操作,按要求佩戴防护器具,避免直接接触皮肤和衣物。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水中阿维菌素B1a 和阿维菌素B1b 的高效液相色谱法。
本标准适用于地表水、地下水、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和海水中阿维菌素B1a 和阿维菌素B1b 的测定。
取样体积100 mL,进样体积20 μL 时,阿维菌素B1a 和阿维菌素B1b 的方法检出限均为0.03 μg/L,
测定下限均为0.12 μg/L。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
准。凡是未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GB 17378.3 海洋监测规范 第3 部分:样品采集、贮存与运输
HJ 91.1 污水监测技术规范
HJ 91.2 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技术规范
HJ 164 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HJ 442.3 近岸海域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第三部分 近岸海域水质监测
3 方法原理
样品中阿维菌素B1a 和阿维菌素B1b 用二氯甲烷和乙酸乙酯混合溶剂萃取,萃取液经净化后浓缩至
干,在N⁃甲基咪唑存在下与三氟乙酸酐衍生化反应生成荧光物质,用高效液相色谱分离,荧光检测器
检测。根据保留时间定性,外标法定量。
4 干扰和消除
多环芳烃类化合物对测定有干扰,可通过净化柱消除。
5 试剂和材料
除非另有说明,分析时均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分析纯试剂,实验用水为不含目标化合物的纯水。
5.1 乙酸乙酯(C4H8O2):色谱纯。
5.2 甲醇(CH3OH):色谱纯。
5.3 二氯甲烷(CH2Cl2):色谱纯。
5.4 乙腈(CH3CN):色谱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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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盐酸(HCl):ρ=1.18 g/mL,w∈[36.0%,38.0%]。
5.6 N⁃甲基咪唑(C4H6N2),纯度≥99%。
5.7 三氟乙酸酐(C4F6O3),纯度≥99%。
5.8 氢氧化钠(NaOH)。
5.9 氯化钠(NaCl)。
在400 ℃下烘烤4 h,冷却至室温,于磨口玻璃瓶中密封保存。
5.10 无水硫酸钠(Na2SO4)。
在400 ℃下烘烤4 h,冷却至室温,于磨口玻璃瓶中密封保存。
5.11 盐酸溶液。
用盐酸(5.5)和水按1∶1 的体积比混合。
5.12 氢氧化钠溶液:ρ(NaOH)=0.4 g/mL。
称取40 g 氢氧化钠(5.8)溶于100 mL 水中。
5.13 二氯甲烷⁃乙酸乙酯混合溶剂。
用二氯甲烷(5.3)和乙酸乙酯(5.1)按3∶1 的体积比混合。
5.14 衍生化试剂Ⅰ。
用N⁃甲基咪唑(5.6)和乙腈(5.4)按1∶1 的体积比混合,临用现配。
5.15 衍生化试剂Ⅱ。
用三氟乙酸酐(5.7)和乙腈(5.4)按1∶2 的体积比混合,临用现配。
5.16 阿维菌素B1a(C48H72O14):纯度≥90%。
-18 ℃以下冷冻、密封、避光保存。
5.17 阿维菌素B1b(C47H70O14):纯度≥90%。
-18 ℃以下冷冻、密封、避光保存。
5.18 标准贮备液:ρ=100 mg/L。
准确称取1.0 mg 阿维菌素B1a(5.16)、1.0 mg 阿维菌素B1b(5.17),用乙腈(5.4)溶解后转移至10 mL
容量瓶,乙腈(5.4)定容至标线。-18 ℃以下冷冻,密封、避光保存,保存期1 年。亦可购买市售阿维菌
素B1a 有证标准物质或阿维菌素B1b 有证标准物质,按照产品说明书保存。
5.19 标准使用液:ρ=10.0 mg/L。
准确移取500 μL 标准贮备液(5.18)至5 mL 容量瓶中,用乙腈(5.4)稀释定容至标线,-18 ℃以下
冷冻、密封、避光保存,保存期1 年。
5.20 净化柱:500 mg/6 mL,填料为石墨化碳黑,或其他等效净化柱。
5.21 滤膜:孔径0.45 μm,聚四氟乙烯或其他等效材质。
6 仪器和设备
6.1 采样瓶:500 mL,具塞磨口棕色玻璃瓶。
6.2 高效液相色谱仪:具荧光检测器。
6.3 色谱柱:填料粒径为5 μm,柱长15 cm,内径4.6 mm 的C18 反相色谱柱,或其他等效色谱柱。
6.4 浓缩装置:氮吹浓缩仪或其他性能相当的浓缩装置。
6.5 涡旋振荡混匀器。
6.6 分液漏斗:250 mL,玻璃材质。
6.7 离心管:5 mL,尖底具塞玻璃离心管。
6.8 一般实验室常用仪器和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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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样品
7.1 样品采集和保存
按照GB 17378.3、HJ 91.1、HJ 91.2、HJ 164 和HJ 442.3 的相关规定采集和运输样品。使用采样瓶
(6.1)采集样品,用盐酸溶液(5.11)或氢氧化钠溶液(5.12)调节pH 值至5~9,于4 ℃以下冷藏、避光保
存,4 天内完成萃取。若衍生化反应后不能及时分析,于-18 ℃以下冷冻、密封、避光保存,3 天内完成
分析。
每批次样品应至少采集1 个全程序空白样品,将1 份实验用水放入采样瓶(6.1)中,带到采样现
场,与盛装样品的采样瓶同时开盖和密封,随样品一起保存运回实验室。
7.2 试样的制备
7.2.1 萃取
摇匀样品后量取100 mL 于250 mL 分液漏斗(6.6)中,加入6 g 氯化钠(5.9),待氯化钠溶解后,加
入20 mL 二氯甲烷⁃乙酸乙酯混合溶剂(5.13),振摇、放气、静置分层。有机相萃取液经无水硫酸钠
(5.10)脱水后收集于浓缩管中,用浓缩装置(6.4)将萃取液浓缩至约2 mL,待净化。
注: 海水可不加氯化钠。
7.2.2 净化
分别用6 mL 甲醇(5.2)、6 mL 二氯甲烷⁃乙酸乙酯混合溶剂(5.13)活化净化柱(5.20),弃去有机
相,在活化过程中应确保净化柱填料不暴露于空气中,将浓缩后的萃取液(7.2.1)转移至净化柱上,自然
流出,收集流出液,用5 mL 二氯甲烷⁃乙酸乙酯混合溶剂(5.13)洗脱净化柱,合并所有洗脱液待浓缩。
7.2.3 浓缩
将洗脱液(7.2.2)用浓缩装置(6.4)浓缩至1 mL 左右,转移至离心管(6.7)中,再用2 mL 二氯甲烷⁃
乙酸乙酯混合溶剂(5.13)荡洗浓缩管,合并全部有机相至离心管中,60 ℃以下浓缩至干,待衍生化。
注: 如浓缩管具塞,无需将萃取液或洗脱液转移至离心管,可直接浓缩至干后,待衍生化。
7.2.4 衍生化
向离心管(7.2.3)中加入100 μL 衍生化试剂Ⅰ(5.14),加盖于涡旋振荡混匀器(6.5)上涡旋约30 s,
再加入150 μL 衍生化试剂Ⅱ(5.15),加盖涡旋约10 s,静置20 min 以上,加入750 μL 甲醇(5.2),加盖
涡旋约10 s,静置30 min 以上,用滤膜(5.21)过滤,待测。
7.3 空白试样的制备
用水代替样品,按照与试样制备(7.2)相同的步骤制备实验室空白试样。
8 分析步骤
8.1 仪器参考条件
流动相:甲醇(5.2)和水按体积比9∶1 混合;柱温:40 ℃;流速:1.0 mL/min;荧光检测器:激发波长
365 nm,发射波长475 nm;进样体积:20 μ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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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工作曲线的建立
移取一定体积的标准使用液(5.19),包含至少5 个非零浓度点,于离心管(6.7)中60 ℃以下浓缩至
干,按照7.2.4 步骤衍生化,配制成阿维菌素B1a 和阿维菌素B1b 的质量浓度均分别为20.0 μg/L、
100 μg/L、200 μg/L、500 μg/L 和1000 μg/L 的标准系列(此为参考浓度)。按照仪器参考条件(8.1),
由低浓度到高浓度依次进样,以目标化合物浓度为横坐标,以峰面积(或峰高)为纵坐标,建立工作
曲线。
8.3 试样的测定
将制备好的试样(7.2),按照与建立工作曲线相同的条件(8.2)测定。若试样浓度超出工作曲线浓
度范围,应适当减少取样体积,重新制备试样。
8.4 空白试样的测定
按照与试样的测定(8.3)相同的步骤,测定空白试样(7.3)。
9 结果计算与表示
9.1 定性分析
根据样品中目标化合物与校准系列中目标化合物的保留时间定性。样品分析前,建立保留时间窗
t±3S。t 为校准时各浓度级别的目标化合物保留时间均值,S 为校准时各浓度级别目标化合物保留时
间的标准偏差,样品分析时,目标化合物应在保留时间窗内出峰。仪器参考条件(8.1)下,目标化合物
的标准溶液衍生物色谱图见图1。
标引序号说明:
1——阿维菌素B1b衍生物;
2——阿维菌素B1a衍生物。
图1 阿维菌素B1a 和阿维菌素B1b 标准溶液衍生物色谱图(ρ=100 μg/L)
9.2 定量分析
9.2.1 结果计算
根据目标化合物的峰面积(或峰高),采用外标法定量。
样品中目标化合物的质量浓度,按照公式(1)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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ρi =
ρ1,i × V1
V × D …………………………( 1 )
式中:
ρi ——样品中目标化合物i 的质量浓度,μg/L;
ρ1,i ——由工作曲线计算所得的目标化合物i 质量浓度,μg/L;
V1 ——试样体积,mL;
V ——取样体积,mL;
D ——试样的稀释倍数。
9.2.2 结果表示
测定结果小数点后位数与方法检出限一致,最多保留3 位有效数字。
10 准确度
10.1 精密度
6 家实验室对阿维菌素B1a 和阿维菌素B1b 加标浓度均为0.20 μg/L 的地表水、加标浓度均为
0.20 μg/L 的地下水、加标浓度均为1.00 μg/L 的生活污水非统一样品重复测定6 次:实验室内相对标
准偏差范围分别为3.9%~12%、3.6%~14% 和3.6%~15%。
6 家实验室对阿维菌素B1a 和阿维菌素B1b 测定浓度范围为0.02 μg/L~2.03 μg/L 的工业废水非
统一样品加标,低浓度加标浓度均为2.00 μg/L,高浓度加标浓度均为6.00 μg/L,重复测定6 次:实验
室内相对标准偏差范围分别为2.2%~11% 和4.0%~17%。
6 家实验室对阿维菌素B1a 和阿维菌素B1b 加标浓度均为1.00 μg/L 的海水统一样品重复测定
6 次:实验室内相对标准偏差为2.0%~15%;实验室间相对标准偏差为4.1%~4.3%;重复性限为
0.21 μg/L~0.22 μg/L,再现性限为0.28 μg/L~0.29 μg/L。
精密度汇总数据参见附录A 中表A.1。
10.2 正确度
6 家实验室对阿维菌素B1a 和阿维菌素B1b 加标浓度均为0.20 μg/L 的地表水、加标浓度均为
0.20 μg/L 的地下水、加标浓度均为1.00 μg/L 的生活污水非统一样品重复测定6 次:加标回收率范围
分别为72.5%~105%、78.5%~97.0% 和69.6%~117%。
6 家实验室对阿维菌素B1a 和阿维菌素B1b 测定浓度范围为0.02 μg/L~2.03 μg/L 的工业废水非
统一样品加标, 低浓度加标浓度均为2.00 μg/L,高浓度加标浓度均为6.00 μg/L,重复测定6 次:加标
回收率范围分别为74.5%~99.6% 和71.0%~104%。
6 家实验室对阿维菌素B1a 和阿维菌素B1b 加标浓度为1.00 μg/L 的海水统一样品重复测定6 次:
加标回收率为79.6%~102%;加标回收率最终值为88.6%±15.0%~90.2%±13.6%。
正确度汇总数据参见附录A 中表A.2。
11 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11.1 空白试验
全程序空白样品测定结果应低于方法检出限。每批次样品应至少测定1 个实验室空白,测定结果
应低于方法检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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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校准
工作曲线相关系数应≥0.995。
11.3 连续校准
每24 h 分析1 次工作曲线中间浓度点,测定结果与工作曲线该点理论浓度的相对误差应在
±20% 以内,否则应重新建立工作曲线。
11.4 平行样
每20 个样品或每批次样品(少于20 个)应至少测定1 个平行样。平行样测定结果的相对偏差应
在±30% 以内。
11.5 基体加标
每20 个样品或每批次样品(少于20 个)应测定1 个基体加标样,基体加标回收率应在60%~130%
之间。
12 废物处置
实验中产生的废物应集中收集,分类保存,并做好相应的标识,依法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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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录 A
(资料性)
方法的准确度
本方法的精密度和正确度汇总数据见表A.1 和表A.2。
表A.1 精密度汇总表
目标化合物
名称
阿维菌素B1a
阿维菌素B1b
样品类型
地表水
地下水
海水
生活污水
工业废水
工业废水
地表水
地下水
海水
生活污水
工业废水
工业废水
加标浓度
(μg/L)
0.20
0.20
1.00
1.00
2.00
6.00
0.20
0.20
1.00
1.00
2.00
6.00
实验室内
相对标准偏差
(%)
4.2~12
4.2~14
2.0~13
4.0~15
2.6~8.6
4.0~9.7
3.9~6.5
3.6~9.9
2.2~15
3.6~12
2.2~11
5.5~17
实验室间
相对标准偏差
(%)
—
—
4.1
—
—
—
—
—
4.3
—
—
—
重复性限
(μg/L)
—
—
0.21
—
—
—
—
—
0.22
—
—
—
再现性限
(μg/L)
—
—
0.29
—
—
—
—
—
0.28
—
—
—
表A.2 正确度汇总表
目标化合物名
称
阿维菌素B1a
阿维菌素B1b
样品类型
地表水
地下水
海水
生活污水
工业废水
工业废水
地表水
地下水
海水
生活污水
工业废水
工业废水
加标浓度
(μg/L)
0.20
0.20
1.00
1.00
2.00
6.00
0.20
0.20
1.00
1.00
2.00
6.00
加标回收率范围(%)
73.5~105
78.5~97.0
79.6~101
75.2~117
81.9~99.6
71.0~94.8
72.5~105
83.5~93.7
84.9~102
69.6~115
74.5~96.9
86.5~104
S-P(%)
—
—
7.5
—
—
—
—
—
6.8
—
—
—
-P
±2S-P(%)
—
—
88.6±15.0
—
—
—
—
—
90.2±13.6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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