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1∕T 1598.12-2021 居家养老服务规范 第12部分:巡视探访服务
本文件是DB11/T 1598《居家养老服务规范》的第12部分。DB11/T 1598已经发布了以下部分:
——第1部分:通则;
——第2部分:助餐服务;
——第3部分:助医服务;
——第4部分:助洁服务;
——第5部分:助浴服务;
——第6部分:助急服务;
——第7部分:康复服务;
——第8部分:呼叫服务;
——第9部分:精神慰藉服务;
——第10部分:信息采集与档案管理;
——第11部分:服务满意度测评。
本文件由北京市民政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由北京市民政局组织实施。
本文件起草单位:北京市老龄产业协会,北京市西城区民政局。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蔡毅、李红兵、李绍纯、董欣、臧美华、李薇、杨静、田阳、尹杰、黄启安、汪凯、梅雪云、丁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