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3∕T 2353-2021 呼吸道烈性传染病疫情期间医疗队驻地管理规范
本标准规定了呼吸道烈性传染病疫情期间医疗队临时驻地管理的基本条件、设施设备、物资管理、人员管理、防控管理、宣传管理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呼吸道烈性传染病疫情期间医疗队临时驻地的管理。
本标准由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浙江省人民医院、浙江省健康服务业促进会、康霖生物科技(杭州)有限公司、杭州市西溪医院、浙江医院、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浙江省标准化协会、宁波市医疗中心李惠利医院、台州市中心医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葛明华、朱耀传、屠越兴、姜晓丽、黄海军、黄劲松、张骏、宋柏杉、周建仓、裘丹娜、袁妍妩、王莉萍、潘田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