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统一全省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深度标准,保障施工图设计质量,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委托编制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和技术审查要点的函》(闽建办科函〔2023〕2号)的要求,省厅委托福建省勘察设计协会组织有关单位参考住建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版)编制形成《福建省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以下简称“本规定”)。
本规定与《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版)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新增室内装饰装修专项设计。
——新增门窗深化设计专项设计。
——岩土设计工程中新增地基处理工程设计。
——新增海绵城市专项设计。
——新增钢结构工程深化专项设计。
——根据建筑工程项目在审批、施工等方面对设计文件深度要求的变化,对原规定中部分条文作了修改,使之更加适用于目前的建筑工程项目设计。
本规定由主编单位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