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8年《北京市房屋修缮工程工期定额》(以 下 简 称 本定额)是依据2009年《北京市房屋修缮工程工期定额》、《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一2013),结合北京市房屋修缮市场具体情况编制。
二、本定额适用于本 市 行 政 区域内的平房的翻建工程、各类房屋建筑的改造工程、抗震加固工程、重新装饰装修工程、系统更新改造工程、加装电梯以及随同上述各类工程施工的零星(建筑面积在300m2以内)添建工程。整栋建筑室内家具、设备整体腾空的重新装饰工程的工期执行2018年《北京市建设工程工期定额》。
二、本定额包括平房翻建、添建工程,屋 面 改 造 工程,抗震加固工程,多层住宅楼加装电梯工程,节能改造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室外工程,安装工程,共8章504个项目。
三、本定额是确定房屋修缮工程施工招标计划工期的依据,是合理确定房屋修缮 工 程 合 同工期的参考依据;是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确定投标工期的参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