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指南(2022版)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住宅工程质量管理,落实住宅工程参建各方主体质量责任,提高住宅工程质量总体水平,根据《关于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的指导意见》(国办函〔2019〕92号)《关于做好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工作的通知》(建质〔2009〕291号)《关于落实建设单位质量首要责任的通知》(建质规〔2020〕9号),以及国家和省、市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等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指南。
第二条 本指南所称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以下简称分户验收),是指工程竣工验收前,在住宅工程各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验收合格的基础上,建设单位组织施工、监理等单位依据国家和省、市有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标准、设计文件等,对每户住宅及相关公共部位的观感质量、主要使用功能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执行情况等进行检查验收,并出具验收合格证明的活动。
第三条 我市行政区域内,已取得合法手续的新建、改建、扩建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工作,适用本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