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剪力墙布置及尺寸确定的基本原则
1、结构布置时宜尽量避免短肢剪力墙结构
“短肢剪力墙结构”是指含截面高度与厚度之比小于8的短肢剪力墙
较多的剪力墙结构体系,《广东省实施<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
程>补充规定》(以下简称《补充规定》)第3.2.4条则定量化地界
定为“具有较多短肢剪力墙的剪力墙结构指短肢墙的截面面积占剪
力墙总面积50%以上”。当结构体系属短肢剪力墙结构时,按《高
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第7.1.2条规定,结构的最大适用高度
有所降低,同时需对短肢剪力墙采取加强措施,对实际设计影响较
大的有“⋯轴压比,抗震等级为一、二、三级时分别不宜大于0.5、
0.6、0.7;对无翼缘或端柱的一字短肢剪力墙,其轴压比限值相应
降低0.1”、“⋯其他各层(非底部加强部位)短肢剪力墙的剪力设
计值,一、二级抗震等级应分别乘以增大系数1.4和1.2”等,故实
际设计时,宜尽量避免采用短肢剪力墙结构体系,以获得较优的经
济指标,同时也可相对简化设计,且结构也具有更高的可靠度。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