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JLJD-JZ-2009)
总 说 明
一、《吉林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JLJD-JZ-2009)(以下简称本定额)以单位工程量分项工程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的消耗量及价格为核心内容的表现形式,是确定建筑工程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的强制性计量标准和确定全过程造价管理各阶段工程造价的指导性计价标准。
二、本定额依据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以下简称计价规范)、《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GJD-101-95)编制,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对计价规范进行了完善和补充,与计价规范配套使用。
三、本定额适用于吉林省行政区域内(海拔高程2000米以下、地震烈度7度以下地区)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