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四川省民用绿色建筑设计
施工图阶段审查技术要点
(2024 版)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零二四年九月
前言
2024 年7 月,国家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19 进行了局部修订,四川省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托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对《四川省民用绿色建
筑设计施工图阶段审查技术要点(2022 版)》进行修编,编制组在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结
合《审查技术要点(2022 版)》实施情况和反馈意见,形成了《四川省民用绿色建筑设计施工
图阶段审查技术要点(2024 版)》(以下简称《审查要点》)。
根据《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19(2024 年版)局部修订的原则和主要内容,
《审查要点》的修订内容主要包括:1.与现行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相协调;2.强化绿色建筑的
碳减排性能要求;3.优化实施效果,与现行相关标准协调。
本《审查要点》分为总则、基本级施工图审查要点和提高级施工图审查要点三个章节,按
照审查专业划分为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空调、电气、景观和环境、健康与节能7 个专业。
本《审查要点》由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监督实施,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有限
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
有限公司(地址:成都市天府大道北段866 号;邮政编码:610041;E-mail:gao3066@126.com)。
主编单位: 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四川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成都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参编单位: 四川大学
四川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西南交通大学
四川省建设工程消防和勘察设计技术中心
四川省建设科技发展与信息中心
主要起草人: 高庆龙窦枚冯雅刘民章一萍王家良杨玲
黄志强熊泽祝邹秋生欧阳金龙付韵潮幸运胡彭超
李百毅侯文张灿南艳丽蔡君伟唐丽娜钟辉智
乔振勇司鹏飞李绪媛李曼凌郝思静施毅杨森
吴婷婷黎力王晓陈俊于忠吴勇黄佩
罗臣佑余万里曾丽雯龚克娜史尤佳舒宇粟珩
王兵兵于晓敏王皎陈姝亚杨昕宜何意曾丽竹
赵予江练鑫
主要审查人: 贺刚邓开国王洪徐建兵罗于江海南
目录
1 总则...................................................................................................................................................................................1
2. 基本级施工图审查要点..................................................................................................................................................2
2.1 建筑专业.................................................................................................................................................................... 2
2.2 结构专业.................................................................................................................................................................... 8
2.3 给排水专业.............................................................................................................................................................. 10
2.4 暖通空调专业.......................................................................................................................................................... 13
2.5 电气专业.................................................................................................................................................................. 15
2.6 景观专业.................................................................................................................................................................. 17
2.7 环境、健康与节能.................................................................................................................................................. 18
3 提高级施工图审查要点.................................................................................................................................................20
3.1 建筑专业.................................................................................................................................................................. 20
3.2 结构专业.................................................................................................................................................................. 30
3.3 给排水专业.............................................................................................................................................................. 32
3.4 暖通空调专业.......................................................................................................................................................... 41
3.5 电气专业.................................................................................................................................................................. 45
3.6 景观专业.................................................................................................................................................................. 49
3.7 环境、健康与节能.................................................................................................................................................. 53
附录1 不同星级绿色建筑的技术要求.............................................................................................................................60
附录2 水资源利用条文审查要求....................................................................................................................................61
附表1 四川省民用绿色建筑施工图审查结果汇总表.................................................................................................... 63
附表2 四川省民用绿色建筑设计基本级施工图审查明细一览表................................................................................ 64
附表3 四川省民用绿色建筑设计提高级施工图审查明细一览表................................................................................ 65
附表4 水系统规划设计评审表........................................................................................................................................66
— 1 —
1 总则
1.0.1 为提升四川省绿色建筑项目施工图设计质量,明确审查内容,进一步规范四川省绿色建筑设计施工
图审查工作,修订本审查要点。
1.0.2 本《审查要点》适用于四川省新建民用建筑项目的绿色建筑设计施工图审查,改建、扩建民用建筑
项目参照执行。
1.0.3 本《审查要点》的主要参考依据为《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9(2024 年版)和《四川省
绿色建筑设计标准》DB51/T037。
1.0.4 绿色建筑施工图审查分为基本级审查要点和提高级审查要点两部分,进行绿色设计的建筑应满足基
本级所有条款;有星级绿色建筑要求的建筑,除满足基本级要求外,尚应满足第三章提高级中相应得分要
求。对于需要达到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的项目,除总得分分别不得低于200 分、300 分、450 分外,单
项得分和技术要求尚应满足表1.0.4 和附录1 的要求。对于居建和公建组合的建筑群项目,应区分公建和居
建类型,就相应条文分别评分后按面积加权法计算条文得分。
表1.0.4 单项最低得分要求一览表
安全耐久健康舒适生活便利资源节约环境宜居提高创新
最低得分30 30 21 60 30 0
1.0.5 审查资料应包括施工图,业主委托有关单位完成的环评、检测、地勘等专项报告和建设条件通知书
等。
1.0.6 本《审查要点》分专业进行审查,但评价指标体系仍由安全耐久、健康舒适、生活便利、资源节约、
环境宜居5 类指标组成,根据此五类指标汇总得分与专业汇总得分应相同,若得分不同应检查得分统计错
误。
1.0.7 基本级为各专业均应满足的所有控制项指标。对于有星级要求的绿色建筑施工图审查,仍分专业进
行审查,但应提供各类指标的得分情况,得分情况用在施工图中,给出了各项得分以及汇总得分情况,便
于审查,如表1.0.7 所示。
表1.0.7 项目得分情况汇总一览表
安全耐久健康舒适生活便利资源节约环境宜居提高创新* 汇总
满分值100 100 70 200 100 100 670
得分
注:*提高创新得分大于100 分时,应取为100 分。
1.0.8 本审查要点不等同于绿色建筑评价标识,要获得绿色建筑评价标识证书,应按照国家或地方现行标
准要求进行评审。
1.0.9 绿色建筑设计审查除应符合本审查要点的要求外,尚应符合国家、地方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1.0.10 绿色建筑设计文件进行施工图审查时,除需报送施工图外,同时应报送计算书、专项报告等支撑相
应得分项的相关材料。
1.0.11 为便于检查绿色建筑设计文件是否完整,设计阶段应进行自评。附表1~附表3 给出了审查表格可供
自评参考。一般而言,满足基本级可参考附表1~附表2 进行自评,提高级项目可参考附表1~附表3 进行自
评。
1.0.12 凡未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现行版本适用于本《审查要点》。
— 2 —
2. 基本级施工图审查要点
2.1 建筑专业
序号审查条文审查材料审查要点备注
2.1.1
场地应避开滑坡、泥石流等地质危险地段,易发生
洪涝地区应有可靠的防洪涝基础设施;场地应无危
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危险源的威胁,应无电磁辐射、
含氡土壤的危害。
1.项目区位图;
2.地形图;
3. 地质勘察报
告;
4.环评报告(氡
检测报告);
5. 相关设计说
明。
1. 总平面图和施工图设计说明中的技术经济指标应符合相关规划
要求。
2. 施工图设计说明及绿色建筑设计专篇中详述以下相关内容:
1)如有保留和利用原有场地的地形地貌、水系和植被等,需
在总平图中标明;是否采取的生态补偿措施;
2)基地内变电站或基地周边区域变电站与建筑的距离是否满
足安全要求;
3)对有安全或受污染风险的用地(如洪涝、氡污染、高压线、
加油加气站、变电站、电磁辐射等),是否明确场地安全达标的标
准及安全控制措施;对于无环评报告或环评报告中无相关内容时,
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场地内市政公用设施的布置是否对场地环境质量的影响。
住宅建筑与餐饮类商业建筑、变电站、垃圾站、地面停车场、地
下车库出入口的间距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
3. 有防洪要求的建筑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防洪标准》GB 50201
和《城市防洪工程设计规范》GB/T 50805 的有关规定;电磁污染
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土壤中氡浓
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
GB 50325 的有关规定;场地及周边的加油站、加气站等危险源应
满足国家现行相关标准中关于安全防护距离等的控制要求。
安全耐久,来自于
国标4.1.1 条文。
2.1.2 建筑外墙、屋面、门窗、幕墙及外保温等围护结构
应满足安全、耐久和防护的要求。
建筑施工图。
1. 审查相关外墙、屋面、门窗、幕墙及外保温构造是否满足安全、
耐久和防护的要求。需要引用标准包括: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外
墙防水工程技术规程》JGJ/T 235、《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规程》JGJ
144、《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 50345、《建筑幕墙》GB/T 21086、
《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 102、《建筑玻璃点支承装置》JG/T
138、《吊挂式玻璃幕墙用吊夹》JGJ 139、《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技
术规范》JGJ 133、《塑料门窗工程技术规程》JGJ 103、《铝合金门
窗工程技术规范》JGJ 214 等标准中关于防水材料和防水设计施工
安全耐久,来自于
国标4.1.2 条文。
— 3 —
序号审查条文审查材料审查要点备注
的规定。
2. 直接采用图集中合理的构造判定为达标。未引用相关图集的构
造,需进行相关分析计算。
2.1.3
外遮阳、太阳能设施、空调室外机位、外墙花池等
外部设施应与建筑主体结构统一设计、施工,并应
具备安装、检修与维护条件。
建筑施工图及
构造做法。
1. 外遮阳、太阳能设施、空调室外机位、外墙花池等外部设施与
建筑主体结构统一设计,可靠连接,并符合现行国家和行业标准
《建筑遮阳工程技术规范》JGJ 237、《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应
用技术规范》GB 50364、《民用建筑太阳能光伏系统应用技术规范》
JGJ203、《装配式混凝土建筑技术标准》GB/T 51231 等相关标准规
定。
2. 设计图中应考虑外部设施后期检修和维护条件。与主体结构不
同时施工时审查是否设预埋件,设计文件中是否明确预埋件的检
测验证参数及要求,确保其安全与耐久性。新建或改建建筑设计
时预留与主体结构连接牢固的空调外机安装位置,预留安装操作
空间,保障安装、检修、维护人员安全。
安全耐久,来自于
国标4.1.3 条文。
2.1.4 建筑内部的非结构构件、设备及附属设施等应连接
牢固并能适应主体结构变形。
建筑施工图构
造做法及说
明。
1. 建筑内部非结构构件包括非承重墙体、附着于楼屋面结构的构
件、装饰构件和部件等。设备主要包括电梯、照明和应急电源、
通信设备,管道系统、采暖和空气调节系统、烟火监测和消防系
统等。附属设施包括整体卫生间、橱柜、储物柜等。
2. 施工图中应包括内部非结构构件、设备及附属设施的安全性的
措施。如门窗、防护栏杆等是否满足国家现行相关设计标准要求;
是否应根据腐蚀环境选用材料或进行耐腐蚀处理。
3. 装饰构件之间以及装饰构件与基体的连接应进行力学性能和变
形计算。建筑部品、非结构构件及附属设备等应采用机械固定、
焊接、预埋等牢固性构件连接方式或一体化建造方式与建筑主体
结构可靠连接,经过设计,满足承载力、耐久性和变形要求,并
满足现行国家标准要求的连接方式均可以采用,但不应在梁柱节
点等钢筋密集区域设膨胀螺栓。
安全耐久,来自于
国标4.1.4 条文。
2.1.5 建筑外门窗必须安装牢固,其抗风压性能和水密
性能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相关设计说
明。
1. 设计时外门窗是否明确抗风压性能、水密性能指标和等级,并
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塑料门窗工程技术规程》JGJ 103、《铝合金
门窗工程技术规范》JGJ 214 等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必要时需提
供门窗三性检测报告。
2. 图纸中注明采用经过门窗性能标识的门窗,不需要门窗三性检
测检验报告,判定满足要求。
安全耐久,来自于
国标4.1.5 条文。
— 4 —
序号审查条文审查材料审查要点备注
2.1.6 卫生间、浴室的地面应设置防水层,墙面、顶棚
应设置防潮层。
1. 建筑施工图
及设计说明;
2. 建筑构造及
详图。
所有卫生间、浴室墙、地面做防水层,且卫生间楼、地面防水层
向墙面卷边300mm 以上。墙面、顶棚均做防潮处理。防水层和防
潮层设计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住宅室内防水工程技术规范》JGJ
298 的规定。特别是墙面和顶棚是否采取了防潮技术措施。
安全耐久,来自于
国标4.1.6 条文。
2.1.7 走廊、疏散通道等通行空间应满足紧急疏散、应
急救护等要求,且应保持畅通。
建筑施工图。
核实安全出口和疏散门的位置、数量、宽度及疏散楼梯间的形式,
应满足人员安全疏散的要求。走廊、疏散通道等应满足现行国家
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防灾避难场所设计规范》
GB 51143 等对安全疏散和避难、应急交通的相关要求。不应有阳
台花池、机电箱等凸向走廊、疏散通道的设计。
安全耐久,来自于
国标4.1.7 条文。
2.1.8 应具有安全防护的警示和引导标识系统。
标识系统设计
与设置说明文
件。
1. 具有警示和引导功能的安全标志,应在场地及建筑公共场所和
其他有必要提醒人们注意安全的场所显著位置设置。警示标志一
般设置于人员流动大的场所,青少年和儿童经常活动的场所,容
易碰撞、夹伤、湿滑及危险部位和场所等,比如禁止攀爬、禁止
倚靠、禁止伸出窗外、禁止抛物、注意安全、当心碰头、当心夹
手、当心车辆、当心坠落、当心滑倒、当心落水等。
2. 设置安全引导指示标志,包括紧急出口标志、避险处标志、应
急避难场所标志、急救点标志、报警点标志等,以及其他促进建
筑安全使用的引导标志等。比如紧急出口标志,一般设置于便于
安全疏散的紧急出口处,结合方向箭头设置于通向紧急出口的通
道、楼梯口等处。
3. 对于图纸中明确标识系统另外委托后续设计的,视为满足。
安全耐久,来自于
国标4.1.8 条文。
2.1.9
室内空气中氨、甲醛、苯、总挥发性有机物、氨等
污染物浓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室内空气质量标
准》GB/T 18883 的有关规定。建筑室内和建筑主出
入口处应禁止吸烟,并应在醒目位置设置禁烟标
志。
1.建筑施工图;
2.装修施工图。
1. 在设计阶段通过控制建筑材料的污染物释放要求和材料用量来
预测建成后是否满足要求。
2. 本条规定建筑室内和建筑主出入口处禁止吸烟,并设置禁烟标
志。本条所述的建筑室内,主要指的是公共建筑室内和住宅建筑
内的公共区域。精装修项目需查看由业主委托有关单位完成的《污
染物浓度预评估报告》中,分析边界条件是否与图纸一致。
3. 对于装修图后出,或者另外委托设计的项目,本阶段视为满足
要求,并在审图意见中注明情况。
舒适健康,来自于
国标5.1.1 条文。
2.1.10
应采取措施避免厨房、餐厅、打印复印室、卫生间、
地下车库等区域的空气和污染物串通到其他空间;
应防止厨房、卫生间的排气倒灌。
建筑施工图。
1. 厨房和卫生间设置于建筑单元(或户型)自然通风的负压侧,
防止厨房或卫生间的气味进入室内而影响室内空气质量。
2. 审查居住建筑厨房烟道做法,是否采用双烟道,并采取防止排
气倒灌的措施。
3. 必要时查看由业主委托有关单位完成的气流组织模拟分析报告
舒适健康,来自于
国标5.1.2 条文。
— 5 —
序号审查条文审查材料审查要点备注
中,审查边界条件和计算结论。
2.1.11
建筑声环境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场地规划布局和建筑平面设计时应合理规划噪
声源区域和噪声敏感区域,并应进行识别和标注;
2 外墙、隔墙、楼板和门窗等主要建筑构件的隔声
性能指标不应低于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隔声设
计规范》GB 50118 的规定,并应根据隔声性能指标
明确主要建筑构件的构造做法。
1. 围护结构的
构造说明、大
样图纸;
2. 主要构件隔
声性能分析报
告;
3. 室内背景噪
声分析报告。
第1 款:
1. 应重点审核基于环评报告室外噪声要求对室内的背景噪声影响
(也包括室内噪声源影响)的分析报告以及在图纸上的落实情况。
第2 款
1. 应体现各围护结构类型,并与设计说明中描述的相对应。
2. 外墙、隔墙和门窗的隔声性能指空气声隔声性能;楼板的隔声
性能除了空气声隔声性能之外,还包括撞击声隔声性能。本款所
指的外墙、隔墙和门窗的隔声性能的低限要求,与现行国家标准
《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 50118 中的低限要求规定对应,若
该标准中没有明确围护结构隔声性能的低限要求,即对应该标准
规定的隔声性能的最低要求。
健康舒适,来自于
国标5.1.4A 条文。
2.1.12
围护结构热工性能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在室内设计温度、湿度条件下,建筑非透光围护
结构内表面不得结露;
2 供暖建筑的屋面、外墙内部不应产生冷凝;
3 屋顶和外墙隔热性能应进行隔热性能计算,透光
围护结构太阳能得热系数与夏季建筑遮阳系数的
乘积还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
范》GB 50176 的要求。
1.措施表;
2. 建筑围护结
构结露验算计
算书;
3. 建筑围护结
构内部冷凝验
算计算书;
4. 建筑围护结
构隔热性能计
算书。
1. 应体现围护结构做法及性能指标。
2. 应包括详细计算围护结构各构件的内表面温度及露点温度,并
给出是否结露的明确结论。
3. 按照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 50176 对供暖
建筑的屋面和外墙内部进行详细冷凝验算,对夏季屋顶和外墙进
行隔热性能计算。
4. 透光围护结构太阳能得热系数与夏季建筑遮阳系数的乘积宜小
于下表的限值。
气候区
朝向
南东、西水平
夏热冬冷A 区0.55 0.50 0.40
夏热冬冷B 区0.50 0.45 0.35
健康舒适,来自于
国标5.1.7 条文。
2.1.13 建筑、室外场地、公共绿地、城市道路相互之间应
设置连贯的无障碍步行系统。
建筑施工图。
在满足现行国家标准《无障碍设计规范》GB 50763 的基本要求,
并保证无障碍步行系统连贯性设计。当场地存在高差时,应以无
障碍坡道相连接。
生活便利,来自于
国标6.1.1 条文。
2.1.14 场地人行出入口500m 内应设有公共交通站点或配
备联系公共交通站点的专用接驳车。
总平面图、交
通站点标识
图。
建筑500m 范围内应设置公共交通站点。有些项目因地处新建区,
暂时未开通公交达不到本条要求的,应配备专用接驳车联系公共
交通站点,以保障公交出行的便捷性。对于没有公共交通服务的
小城市或乡镇地区,1000m 范围内设有长途汽车站、城市(或城
际)轨道交通站,即为符合本条规定。
生活便利,来自于
国标6.1.2 条文。
2.1.15 停车场应具有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或具备充电设施
的安装条件,并应合理设置电动汽车和无障碍汽车
1.总平面图;
2. 停车场建筑
1. 电动汽车停车位数量至少应达到当地相关规定要求,停车位总
平面中应明确充电停车位的位置。
生活便利,来自于
国标6.1.3 条文。
— 6 —
序号审查条文审查材料审查要点备注
停车位。施工图。2. 满足现行国家标准《无障碍设计规范》GB 50763 对不同场所无
障碍停车位的规定。
2.1.16 自行车停车场所应位置合理、方便出入。建筑施工图。
自行车停车场所应规模适度、布局合理,符合使用者出行习惯。
自行车停车库到建筑出入口的距离是否大于300m。
生活便利,来自于
国标6.1.4 条文。
2.1.17
应结合场地自然条件和建筑功能需求,对建筑的
体形、平面布局、空间尺度、围护结构等进行节能
设计,且应符合国家有关节能设计的要求。
1.总平面图;
2.建筑效果图;
3. 建筑施工图
及设计说明。
1. 建筑设计时应强化“空间节能优先”原则的重点要求。优化体形、
空间平面布局,包括合理控制建筑空调供暖区域,增强自然通风
和天然采光的利用。
2. 建筑物形体、尺度需要综合场地周边的传统文化、地方特色统
筹协调,建筑物的平面布局应结合场地地形、环境等自然条件制
约,并权衡各因素之间的相互关系,通过多方面分析、优化建筑
的规划设计。绿色建筑设计还应在综合考虑基地容积率、限高、
绿化率、交通等功能因素基础上,统筹考虑冬夏季节节能需求,
重点审查建筑物体形、日照、朝向和窗墙比是否合理。
3. 本条涉及的建筑节能标准,包括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节能与可
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GB 55015、《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GB 50189、现行地方标准《四川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
51/5027 等。
资源节约,来自于
国标7.1.1 条文。
2.1.18
建筑造型要素应简约,应无大量装饰性构件,并应
符合下列规定:
1 住宅建筑的装饰性构件造价占建筑总造价的比
例不应大于2%;
2 公共建筑的装饰性构件造价占建筑总造价的比
例不应大于1%。
1.建筑施工图;
2. 装饰性构件
造价比例计算
书。
1. 女儿墙高度超过标准要求2 倍以上或有装饰性构件,需提供装
饰性构件造价占工程总造价比例计算书。其中造价信息应与建筑
概算一致。当项目有公建和居建组成时,按照面积加权计算。
2. 装饰性构件造价比例计算书应包括以下内容:1)项目概况;2)
装饰性构件做法及使用范围、装饰性构件材料工程量、材料单价、
装饰性构件总价、工程总造价、装饰性构件造价与工程总造价的
比例;3)结论。
3. 装饰性构件造价比例计算应以单栋建筑为单元,各单栋建筑的
装饰性构件造价比例均应符合条文规定的比例要求。计算时,分
子为各类装饰性构件造价之和,分母为单栋建筑地上和地下工程
的土建、安装工程总造价,但不包括征地、外部道路等其他费用。
资源节约,来自于
国标7.1.9 条文。
2.1.19 建筑规划布局应满足日照标准,且不得降低周边建
筑的日照标准。
1.日照分析图;
2.总平面图。
1. “不得降低周边建筑的日照标准”是指:
1)对于新建项目的建设,应满足周边建筑有关日照标准的要
求。
2)对于改造项目分两种情况:周边建筑改造前满足日照标准
的,应保证其改造后仍符合相关日照标准的要求;周边建筑改造
前未满足日照标准的,改造后不可再降低其原有的日照水平。
环境宜居,来自于
国标8.1.1 条。
— 7 —
序号审查条文审查材料审查要点备注
2. 对于周边建筑,现行标准对其日照标准有量化要求的,可以通
过计算或绘制最不利窗口的遮挡曲线来判定是否达标;对于周边
的非住宅建筑,若现行设计标准对其日照标准没有量化的要求,
则可以不进行日照的模拟计算,只要其满足控制性详规即可判定
达标。
2.1.20 场地的竖向设计应有利于雨水的收集或排放,应有
效组织雨水的下渗、滞蓄或再利用。
1. 绿色建筑设
计专篇;
2. 总平面竖向
图。
1. 场地的竖向设计应有利于雨水的收集或排放,防止因降雨导致
场地积水或内涝,满足现行行业标准《城乡建设用地竖向规划规
范》CJJ 83 的相关规定。
2. 连接建筑出入口的下沉地面、下沉广场、下沉庭院及地下车库
出入口坡道,整体下沉的建筑小区,应采取土建措施禁止防洪水
位以下的客水进入这些下沉区域。
环境宜居,来自于
国标8.1.4 条文。
2.1.21 建筑内外均应设置便于识别和使用的标识系统。
1. 绿色建筑设
计专篇;
2. 标识系统设
计文件。
1. 设置便于识别和使用的标识系统,包括导向标识和定位标识等,
能够为建筑使用者带来便捷的使用体验。公共建筑的标识系统应
当执行现行国家标准《公共建筑标识系统技术规范》GB/T 51223,
住宅建筑可以参照执行。
2. 应在场地内显著位置上设置标识,标识应反映一定区域范围内
的建筑与设施分布情况,并提示当前位置等。建筑及场地的标识
应沿通行路径布置,构成完整和连续的引导系统。
3. 对于标识系统与建筑设计非同步完成项目,判定为达标,在审
图意见中注明。
环境宜居,来自于
国标8.1.5 条文。
2.1.22 场地内不应有排放超标的污染源。
1. 绿色建筑设
计专篇;
2.环评报告;
3. 治理措施报
告。
建筑场地内不应存在未达标排放或者超标排放的气态、液态或固
态的污染源,例如:易产生噪声的运动和营业场所,油烟未达标
排放的厨房,煤气或工业废气超标排放的燃煤锅炉房,污染物排
放超标的垃圾堆等。若有污染源应积极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并达
到无超标污染物排放的要求。
环境宜居,来自于
国标8.1.6 条文。
2.1.23 生活垃圾应分类收集,垃圾容器和收集点的设置应
合理并应与周围景观协调。
1. 绿色建筑设
计专篇;
2.建筑施工图;
3. 垃圾收集设
施布置图。
1. 建筑设计时应合理规划和设置垃圾收集设施,按规划配垃圾收
集站,应能具备定期冲洗,消杀条件,并能及时做到密闭清运。
2. 在垃圾容器和收集点布置时,重视垃圾容器和收集点的环境卫
生与景观美化问题,相对位置固定。做到密闭或设置方便使用冲
洗和排水设施。
环境宜居,来自于
国标8.1.7 条文。
— 8 —
2.2 结构专业
序号审查条文审查材料审查要点备注
2.2.1
建筑结构应满足承载力和建筑使用功能要求。建
筑外墙、屋面、门窗、幕墙及外保温等围护结构
应满足安全、耐久和防护的要求。
1. 相关专业
设计说明;
2. 相关设计
图纸和计算
书。
1. 审查结构选型和结构布置是否满足建筑的使用功能要求。
2. 审查结构图纸和计算书。
3. 审查建筑外墙、屋面、门窗、幕墙及外保温等围护结构连接
构造是否满足安全要求。
安全耐久,来自
于国标4.1.2 条。
2.2.2 建筑内部的非结构构件、设备及附属设施等应连
接牢固并能适应主体结构变形。
1. 建筑布置
图;
2. 结构设计
说明及相关
图纸、计算
书。
1. 审查非结构构件是否有专门的连接设计和相关说明。
2. 审查连接构造是否合理,是否适应主体结构变形。
3. 审查变形缝、预留洞口的位置和尺寸是否考虑不均匀沉降和
变形影响。
安全耐久,来自
于国标4.1.4 条。
2.2.3
1 不应采用建筑形体和布置严重不规则的建筑结
构。
2 属于应进行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或超限高层建筑
抗震设防专项审查的工程应按规定通过相关专项
审查。
1.结构图;
2. 判定结构
规则性的说
明;
3. 抗震设防
专项审查或
超限高层建
筑抗震设防
专项审查批
复文件及按
照批复文件
进行设计的
证明材料。
1. 审查是否根据现行国家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建筑与市政工
程抗震通用规范》GB 55020 或现行地方标准《四川省抗震设防
超限高层民用建筑工程界定标准》DB51/T 5058 进行判断。
2. 审查是否按照相关审查批复文件中的要求进行了设计。
资源节约,来自
于国标7.1.8 条。
2.2.4
选用的建筑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现浇混凝土应采用预拌混凝土,建筑砂浆应采
用预拌砂浆。
2 项目应合理采用400Mpa 及以上强度等级的高
强度钢筋。
1. 结构设计
说明;
2. 预拌混凝
土。
第1 款:
1. 审查是否在结构设计说明中明确采用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
浆。
2. 预拌混凝土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预拌混凝土》GB/T 14902
的性能等级、原料和配合比、质量要求等有关规定。预拌砂浆应
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预拌砂浆》GB/T 25181 及《预拌砂浆应用
资源节约,来自
于国标7.1.10
条。
— 9 —
序号审查条文审查材料审查要点备注
技术规程》JGJ/T 223 的材料、要求、制备等规定。
3. 若项目所在地无预拌混凝土或砂浆采购来源,可提供相关说
明另行判定。
第2 款:
1. 审查用量比例计算书中用量指标是否满足要求、计算是否合
理性。
2. 审查高强钢筋的使用范围是否合理。
— 10 —
2.3 给排水专业
序号审查条文审查材料审查要点备注
2.3.1
太阳能设施、生活水箱、消防水箱等设施应与建筑
主体结构统一设计、施工,并应具有安装、检修与
维护的条件。
1.设计说明;
2.设计图纸。
1. 设计时应考虑后期的检修和维护条件。
2. 当与主体结构不同时施工时,应设预埋件并预留操作空间,并
在设计文件中明确预埋件的检测验证参数及要求,确保其安全性
与耐久性。
安全耐久,来自于
国标4.1.3 条文。
2.3.2 建筑内部的非结构构件、设备及附属设施等应连接
牢固并能适应主体结构变形。
1.设计说明;
2.设计图纸。
1. 水箱、水泵、水加热器、冷却塔等给排水设备及附属设施等应
优先采用机械固定、焊接、预埋等连接方式或一体化建造方式,
实现与建筑主体结构可靠连接且不影响主体结构的安全,防止由
于个别构件破坏引起连续性破坏或倒塌。设计时明确连接方式、
连接件材料及连接件的力学性能参数。
2. 管道穿越变形缝、沉降缝时,应设置补偿管道伸缩和剪切变形
的装置。
3. 需经过设计,满足承载力、耐久性和变形要求,满足现行国家
标准要求的连接方式均可以采用,但不应在梁柱节点等钢筋密集
区域设膨胀螺栓。
安全耐久,来自于
国标4.1.4 条文。
2.3.3
应采取措施降低部分负荷、部分空间使用下的供
暖、空调系统能耗,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区分房间的朝向细分供暖、空调区域,并应对
系统进行分区控制;
2. 空调系统的电冷源综合制冷性能系数应符合现
行国家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 50189
的规定。
1.设计说明;
2.设计图纸。
注明冷却循环水水泵流量、扬程、功率,冷却塔风机需注明功率。
资源节约,来自国
标7.1.2 条文。
2.3.4
给水排水系统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生活饮用水水质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生活饮用
水卫生标准》GB 5749 的要求;
2 应使用构造内自带水封的便器,且其水封深度不
应小于50mm;
3 非传统水源管道和设备应设置明确、清晰的永久
性标识。
4 按照《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GB50015 的有关
规定设计排水系统和通气系统,避免排水系统产生
1.设计说明;
2.设计图纸。
第1 款:
1. 若供水全部采用市政直接供水,本条第1 款视为满足。
2. 生活饮用水主要水质指标包括水质常规指标、消毒剂常规指标
和水质扩展指标。常规指标指能反映生活饮用水水质基本状况的
水质指标;扩展指标指根据地区、时间或特殊情况需要的生活饮
用水水质指标。
第2 款:
1. 不得采用活动机械密封替代水封。
2. 给水排水施工图设计文件应有对各类便器自带水封的要求。
健康舒适,来自于
国标5.1.3 条文。
— 11 —
序号审查条文审查材料审查要点备注
正、负气压而破坏水封。3. 选用构造内自带水封的便器(坐便器、蹲便器、小便器),应满
足现行国家标准《卫生陶瓷》GB/T 6952 和现行行业标准《节水型
生活用水器具》CJ/T 164 的规定。
第3 款:
1. 管道和设备标识设置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与节水
通用规范》GB 55020、《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
50974、《工业管道的基本识别色、识别符号和安全标识》GB 7231
及《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42 的相
关规定确定,中水、雨水管道应有“非饮用水”等标识。
2. 建筑内非传统水源管道及设备的标识设置应在设计说明中明确
要求,如:在管道上设色环标识的颜色,二个标识之间的最小距
离,所有管道的起点、终点、交叉点、转弯处、阀门和穿墙孔两
侧等的管道上和其他需要标识的部位均应设置标识,标识系统名
称、流向等,设置的标识文字、大小、颜色应有明确要求并方便
辨识,标识的制作材质应确保耐久性要求,避免标识随时间褪色、
剥落、损坏。
3. 未设置非传统水源系统,本条第3 款直接达标。
第4 款:
1. 排水系统及通气系统的设置方式,水封设置情况等。
2. 住宅厨房间的废水不得与卫生间污水合用一根立管,排水管应
分开设置,防止串味;生活阳台排水管可与厨房合用。
3. 住宅建筑中,竖向接纳两户及以上卫生间大便器排水的污水立
管应设置专用通气立管和连通管,排水立管和通气立管应每层连
通。低层或跃层等建筑中接纳属于同一户的两层卫生间情况除外。
2.3.5
应制定水资源利用方案,统筹利用各种水资源,并
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按使用用途、付费或管理单元,分别设置用水
计量装置;
2 用水点处水压大于0.2MPa 的配水支管应设置减
压设施,并应满足用水器具最低工作压力的要求;
3 用水器具和设备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节水型产
品通用技术条件》GB/T 18870 的要求。
4. 一星级绿色建筑的节水器具水效等级应达到3
级,二星级、三星级绿色建筑的节水器具水效等级
1.《水系统规划
设计评审表》;
2.设计说明;
3.给水系统图;
4. 绿色建筑设
计专篇。
审查要点参见附录2 水资源利用条文审查要求。
资源节约,来自于
国标3.2.8 、7.1.7
条文。
— 12 —
序号审查条文审查材料审查要点备注
应达到2 级。
2.3.6
健康舒适相关技术要求、资源节约相关技术要求、
环境宜居相关技术要求应符合现行强制性工程建
设规范《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GB
55015、《建筑给水排水与节水通用规范》GB 55020
等的规定。
1.《水系统规划
设计评审表》;
2.设计说明;
3.给水系统图;
4. 绿色建筑设
计专篇。
——
健康舒适,来自于
国标5.1.10 条文。
资源节约,来自于
国标7.1.11 条文。
环境宜居,来自于
国标8.1.8 条文。
2.3.7 场地的竖向设计应有利于雨水的收集或排放,应有
效组织雨水的下渗、滞蓄或再利用。
1.《水系统规划
设计评审表》;
2.设计说明;
3.给水系统图;
4. 绿色建筑设
计专篇。
1. 项目应结合场地特点合理组织雨水径流。竖向设计应有利于场
地雨水重力自流进入绿色生态设施。
2. 海绵城市设计应满足下列要求:
1)场地占地面积>10hm2 的场地应进行雨水控制利用专项设
计,分期开发的项目应有总体考虑;
2)5hm2<场地占地面积≤10hm2 的场地应根据场地条件编制
控制利用方案;
3)场地占地面积≤5hm2 的场地应根据场地条件合理采用雨水
控制利用措施;雨水控制及利用措施包括土壤入渗系统、收集利
用系统或调蓄排放系统。
3. 如该项目有海绵专项设计,可在海绵专项设计文本中表述。
4. 如当地有海绵城市设计导则,其建设指标应按当地相关规定执
行。
5. 连接建筑出入口的下沉地面、下沉广场、下沉庭院及地下车库
出入口坡道,整体下沉的建筑小区,应采取土建措施禁止防洪水
位以下的客水进入这些下沉区域。土建措施应由土建专业完成,
给排水专业应向土建专业提出要求。
环境宜居,来自于
国标8.1.4 条文。
其中审查要点第5
款应核查2.1.20 是
否满足要求。
2.3.8 场地内不应有排放超标的污染源。
1.设计说明;
2.给水系统图;
3. 绿色建筑设
计专篇。
废水排放污染源应重点关注学校、研发机构实验室及传染病医院
的污水排放是否达标。
常见的污废水需执行的标准包括:现行国家标准《污水综合排放
标准》GB 8978、《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466、《污水
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
环境宜居,来自于
国标8.1.6 条文。
— 13 —
2.4 暖通空调专业
序号审查条文审查材料审查要点备注
2.4.1 建筑内部的非结构构件、设备及附属设施等应连接
牢固并能适应主体结构变形。
暖通设计图
纸。
1. 设备应采用机械固定、焊接、预埋等牢固性构件连接方式或一
体化建造方式与建筑主体结构可靠连接,防止由于个别构件破坏
引起连续性破坏或倒塌。
2. 管道穿越变形缝、沉降缝时,应设置补偿管道伸缩和剪切变形
的装置。
安全耐久,来自于
国标4.1.4 条文。
2.4.2
应采取措施避免厨房、餐厅、打印复印室、卫生间、
地下车库等区域的空气和污染物串通到其他空间;
应防止厨房、卫生间的排气倒灌。
暖通设计图
纸。
1. 以上区域设有排风系统,送风量与排风量之间的相对关系满足
房间负压要求,气流组织设计合理。
2. 厨房、卫生间排风系统设有止回阀等防倒灌措施。
3. 必要时尚应审查由业主委托第三方提供的气流组织分析报告
中相关参数与暖通空调设计图纸是否一致。
健康舒适,来自国
标5.1.2 条文。
2.4.3
应采取措施保障室内热环境。
采用集中供暖空调系统的建筑,房间内的温度、湿
度、新风量等设计参数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
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736 的有
关规定;
采用非集中供暖空调系统的建筑,应具有保障室内
热环境的措施或预留条件。
暖通设计说
明。
1. 对于采用集中供暖空调系统的建筑,室内设计参数满足现行国
家标准《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736 的有
关规定,包括房间内的温度、湿度、新风量等。
2. 对于非集中供暖空调系统的建筑,应有保障室内热环境的措施
或预留条件,如分体空调安装条件、通风措施等。
3. 对于采用多联机且服务于人员密集场所(如商业)、人员长时
间停留场所(如医院、办公、酒店)、自然通风不佳的场所、卫生
要求高的场所,按照集中供暖空调建筑的要求进行考虑。
健康舒适,来自国
标5.1.6 条文。
2.4.4 主要功能房间应具有现场独立控制的热环境调节装
置。
暖通设计图
纸。
1. 设计文件应体现主要功能房间的末端形式、末端设备的独立调
节控制方式。
2. 对于采用集中供暖空调系统的建筑,末端设有独立开启装置,
温度、风速可独立调节,则认为是可控的热环境调节装置。
3. 对于未采用集中供暖空调系统的建筑,可控的热环境调节装置
包括多联机、分体空调、吊扇、台扇以及其他各种个性化舒适装
置等。
4. 对于公共建筑,要求分室可调,对于居住建筑,满足分户可调
即可。
健康舒适,来自国
标5.1.8 条文。
2.4.5 地下车库应设置与排风设备联动的一氧化碳浓度监
测装置。
暖通设计图
纸。
说明、控制原理中体现地下车库排风设备与一氧化碳浓度监测装
置的联动关系。
健康舒适,来自国
标5.1.9 条文。
— 14 —
序号审查条文审查材料审查要点备注
2.4.6
应采取措施降低部分负荷、部分空间使用下的供暖、
空调系统能耗,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区分房间的朝向细分供暖、空调区域,并应对
系统进行分区控制;
2 空调系统的电冷源综合制冷性能系数应符合现行
国家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 50189 的规
定。
1. 暖通设计图
纸;
2.暖通设备表。
第1 款:
1. 主要针对系统划分及其末端控制;空调、供暖方式采用分体空
调以及多联机时,直接满足。
第2 款:
1. 主要针对集中系统冷源,采用分体空调直接满足。
2. 暖通设计说明应体现SCOP 值数据,SCOP 应符合现行国家标
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 50189 的规定。
资源节约,来自国
标7.1.2 条文。
2.4.7 应根据建筑空间功能设置分区温度,合理降低室内
过渡区空间的温度设定标准。
1. 暖通设计图
纸;
2. 暖通设计说
明。
1. 暖通设计说明中应按功能分区说明集中供暖空调系统的室内
设计温度,其中过渡区空间的设计标准合理降低。
2. 建筑内不同功能空间空调供暖末端是否独立设置。
3. 对于室内过渡空间不需要设置空调供暖系统的建筑直接通过。
资源节约,来自国
标7.1.3 条文。
2.4.8 冷热源、输配系统等各部分能耗应进行独立分项计
量。
暖通设计说
明。
1. 对采用集中冷热源的建筑,设计说明中叙述冷热源、输配系统
的能耗单独计量要求;对非集中冷热源的公共建筑,根据面积或
功能等实现分项计量。
2. 住宅建筑实现分户计量。
资源节约,来自于
国标7.1.5 条文。
2.4.9 场地内不应有排放超标的污染源。
1. 暖通设计说
明;
2. 暖通设计图
纸;
3. 绿色建筑设
计专篇。
建筑场地内不应存在未达标排放或者超标排放的气态。例如:油
烟未达标排放的厨房。
环境宜居,来自于
国标8.1.6 条。
— 15 —
2.5 电气专业
序号审查条文审查材料审查要点备注
2.5.1
建筑照明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各场所的照度、照度均匀度,显色指数、统一眩
光值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GB/T 50034 的规定;
2 人员长期工作的房间或场所采用的照明光源和灯
具,其频闪效应可视度(SVM)不应大于1.3。
1.设计说明;
2.设计图纸。
第1 款:
1. 在设计说明及主要电气设备表中应说明选用照明光源和灯具
照度、照度均匀度、显色指数、眩光值。
第2 款:
1. 本款将频闪比要求调整为频闪效应可视度,频闪效应是除短时
可见闪烁外的另一类可见频闪,频率范围在80Hz 以上,可能引
起身体不适及头痛,对人体健康有潜在的不良影响。
2. 需要注意的是,考虑儿童及青少年其视力尚未发育成熟,应更
严格地控制频闪,对于儿童青少年长时间学习活动场所频闪效应
可视度SVM 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环境通用规范》GB 55016
的要求不应大于1.0。
健康舒适,来自于
国标5.1.5 条文。
2.5.2 地下车库应设置与排风设备联动的一氧化碳浓度监
测装置。
1. 建筑智能化
设计说明;
2. 建筑智能化
系统图。
1. 有地下车库的建筑,车库设置与排风设备联动的一氧化碳监测
装置,超过一定的量值时需报警,并启动排风系统。
2. 一氧化碳监测装置安装高度与数量: 安装高度宜控制在
1.5-2m,每个防火分区至少1 个,当单个防火分区面积较大时,
应保证每300-400m2 一个。
3. 一氧化碳浓度量值要求:《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
1 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一氧化碳的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
度(8h 工作日、40h 工作周)不高于20mg/m3 短时间(15min)接触容
许浓度不高于30mg/m3。
健康舒适,来自于
国标5.1.9 条文;
涉及暖通专业,请
会商确认相关要
求是否满足。
2.5.3
停车场应具有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或具备充电设施的
安装条件,并应合理设置电动汽车和无障碍汽车停
车位。
1.设计说明;
2.配电系统图;
3.平面图。
1. 电动汽车停车位数量至少应达到相关规定要求。
2. 新建住宅应按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配置
条件应按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数量,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
设安装条件,为各种充电设施(充电桩、充电站等)提供接入条
件。
3. 预留条件的充电车位,至少应预留外电源管线、变压器容量、
一级配电应预留低压柜安装空间、干线电缆敷设条件,第二级配
生活便利,来自于
国标6.1.3 条。
— 16 —
序号审查条文审查材料审查要点备注
电应预留区域总箱的安装空间与接入系统位置和配电支路电缆敷
设条件,以便按需建设充电设施。
4. 应体现充电设施安装条件、配电系统要求、布线系统要求、计
量要求等设计内容(实施部分配电到位、总高压进线按100%配电
容量建设、变压器预留安装位置,独立计量)。
2.5.4 建筑设备管理系统应具有自动监控管理功能。
1.设计说明;
2.材料表;
3. 建筑智能化
系统图。
1. 设计说明中应说明建筑设备自动化系统的组成和监控功能。
2. 应绘制建筑设备管理系统图;在材料表中列出主要设备。
3. 未设置建筑设备管理系统的建筑,本条直接通过。
生活便利,来自于
国标6.1.5 条文。
2.5.5 建筑应设置信息网络系统。
1.设计说明;
2.材料表;
3. 建筑智能化
系统图。
1. 说明设置的信息网络系统的构架。
2. 应绘制建筑智能化系统图;在材料表中列出主要设备。
生活便利,来自于
国标6.1.6 条文。
2.5.6
公共区域的照明系统应采用分区、定时、感应等节
能控制;采光区域的照明控制应独立于其他区域的
照明控制。
1.设计说明;
2.系统图;
3.照明平面图;
4.材料表。
1. 在设计说明中应说明采取的照明节能控制措施(分区、分组、
按照度或按时段调节等)。
2. 照明系统图或控制图相关内容。
资源节约,来自于
国标7.1.4 条文。
2.5.7 冷热源、输配系统和照明等各部分能耗应进行独立
分项计量。
1.设计说明;
2.设计图纸。
1. 对采用集中冷热源的公共建筑应能实现建筑内各能耗环节(如
冷热源、输配系统、照明、热水能耗等)都能实现分项计量,设
计图纸应能反映出相应计量表设置。
2. 对采用非集中冷热源的公共建筑应能实现按面积或功能的能
耗分项计量,设计图纸应能反映出相应计量表设置。
3. 住宅建筑应实现分户计量。
资源节约,来自于
国标7.1.5 条文。
2.5.8
垂直电梯应采取群控、变频调速或能量反馈等节能
措施;自动扶梯应采用变频感应启动等节能控制措
施。
1.设计说明;
2. 电梯选型参
数表。
1. 设计说明中应包括对垂直电梯采取的节能措施,2 台及以上应
具有群控、变频调速拖动、能量再生回馈等至少一项技术。
2. 对于自动扶梯应采用变频感应启动技术。
资源节约,来自于
国标7.1.6 条文。
— 17 —
2.6 景观专业
序号审查条文审查材料审查要点备注
2.6.1 建筑、室外场地、公共绿地、城市道路相互之间应
设置连贯的无障碍步行系统。
景观施工图。
1. 在满足现行国家标准《无障碍设计规范》GB 50763 的基本要
求,并保证无障碍步行系统连贯性设计。当场地存在高差时,应
以无障碍坡道相连接。
2. 项目基地范围内的人行通道应联通建筑的主要出入口、道路、
公共绿地和公共空间以及外部的城市道路,形成连续、完整的无
障碍步行系统。
3. 公共绿地是指设置了游憩或活动设施、人员可进入的绿地、居
住区公园(社区公园)及小游园、街头小广场等。
生活便利,来自
于国标6.1.1 条
文。
2.6.2 室外热环境应满足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要求。
1.景观总平图;
2.乔木种植平面
图;
3.构筑物设计详
图;
4.屋面做法详图
及道路铺装图;
5.场地热环境计
算报告。
注明构筑物投影面积值,如为规定性设计,应包含迎风面积比、
遮阳覆盖率等内容;如为评价性设计,应审查由业主委托第三方
提供的包含逐时湿球黑球温度和平均热岛强度的场地热环境计算
报告,重点看计算报告的边界条件是否与景观专业一致,如项目
处于非居住区规划范围内,且符合其城乡规划的要求可判定为达
标
环境宜居,来自
于国标8.1.2 条
文。
2.6.3
配建的绿地应符合所在地城乡规划的要求,应合理
选择绿化方式,植物种植应适应当地气候和土壤,
且应无毒害、易维护,种植区域覆土深度和排水能
力应满足植物生长需求,并应采用复层绿化方式。
1.景观总平图;
2.乔木种植平面
图;
3.苗木表。
是否明确绿化区域和面积、覆土深度、排水能力。
环境宜居,来自
于国标8.1.3 条
文。
2.6.4 生活垃圾应分类收集,垃圾容器和收集点的设置应
合理并应与周围景观协调。
1.垃圾收集设施
布置图;
2.设备材料表。
是否明确垃圾收集设施规格、位置、类别等。
环境宜居,来自
于国标8.1.7 条
文。
— 18 —
2.7 环境、健康与节能
序号审查条文审查材料审查要点备注
2.7.1 建筑外门窗抗风压性能和水密性能应符合国家现
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建筑设计说明。
1. 外门窗有足够的刚度、承载力和一定的变位能力,施工图包含
抗风压性能、气密性水密性设计要求。
2. 7 层及以上建筑采用推拉窗应判定不达标。
3. 设计满足现行行业标准《塑料门窗工程技术规程》JGJ 103、《铝
合金门窗工程技术规范》JGJ 214,规定材质、材料厚度及构造连
接要求等。
安全耐久,来自于
国标4.1.5 条文。
2.7.2
室内空气中的氨、甲醛、苯、总挥发性有机物、氡
等污染物浓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室内空气质量
标准》GB/T 18883 的有关规定。
污染物浓度预
评估分析报告。
1. 综合考虑建筑情况、室内装修设计方案、装修材料的种类和使
用量、室内新风量、环境温度等诸多影响因素,以各种装修材料、
家具制品主要污染物的释放特征(如释放速率)为基础,以“总
量控制”为原则。依据装修设计方案,选择典型功能房间(卧室、
客厅、办公室等)使用的主要建材(3 种~5 种)及固定家具制品,
对室内空气中甲醛、苯、总挥发性有机物的浓度水平进行预评估。
由第三方提供的预评估分析报告是否满足要求。建材污染物释放
特性参数及评估计算方法可参考现行行业标准《住宅建筑室内装
修污染控制技术标准》JGJ/T 436 和《公共建筑室内空气质量控制
设计标准》JGJ/T 461 的相关规定。
2. 非全装修建筑项目(比如对于只要求公共区域装修的项目)符
合现行国家标准的有关要求,视为达标。
3. 对于装修图后出,或者另外委托设计的项目,本阶段视为满足
要求,并在审图意见中注明情况。
健康舒适,来自于
国标5.1.1 条文。
2.7.3
应采取措施避免厨房、餐厅、打印复印室、卫生间、
地下车库等区域的空气和污染物串通到其他空间;
应防止厨房、卫生间的排气倒灌。
防止污染物串
通的气流组织
分析报告( 专
项)。
1. 设计合理的气流组织,对于污染物房间保证负压,采取合理的
排风措施避免污染物扩散。
2. 必要时出具气流组织分析报告(专项),报告内容应包括气流
组织形式,流向和均匀度等。
健康舒适,来自于
国标5.1.2 条文;
2.7.4
建筑声环境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场地规划布局和建筑平面设计时应合理规划噪
声源区域和噪声敏感区域,并应进行识别和标注;
2 外墙、隔墙、楼板和门窗等主要建筑构件的隔声
性能指标不应低于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隔声设
计规范》GB 50118 的规定,并应根据隔声性能指标
1. 声学分区标
注图;
2. 围护结构的
构造说明、大样
图纸;
3. 主要构件隔
第1 款:
1. 应重点审核基于环评报告室外噪声要求对室内的背景噪声影
响(也包括室内噪声源影响)的分析报告以及在图纸上的落实情
况。
第2 款:
1. 应体现各围护结构类型,并与设计说明中描述的相对应。
健康舒适,来自于
国标5.1.4A 条文。
— 19 —
序号审查条文审查材料审查要点备注
明确主要建筑构件的构造做法。声性能分析报
告。
2. 不同功能类型房间对应不同标准要求,外墙、隔墙和门窗的隔
声性能指空气声隔声性能;楼板的隔声性能除了空气声隔声性能
之外,还包括撞击声隔声性能。本款所指的外墙、隔墙和门窗的
隔声性能的低限要求,与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
GB 50118 中的低限要求规定对应,若该标准中没有明确围护结构
隔声性能的低限要求,即对应该标准规定的隔声性能的最低要求。
2.7.5
围护结构热工性能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在室内设计温度、湿度条件下,非透光围护结构
内表面不得结露;
2 供暖建筑的屋面、外墙内部不应产生冷凝;
3 屋顶和外墙应进行隔热性能计算,透光围护结构
太阳能得热系数与夏季建筑遮阳系数的乘积还应
满足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
50176 的要求。
1. 节能设计说
明及计算书;
2. 建筑围护结
构结露验算计
算书;
3. 建筑围护结
构内部冷凝验
算计算书;
4. 建筑围护结
构隔热性能计
算书。
1. 应体现围护结构做法及性能指标。
2. 应包括详细计算围护结构各构件的内表面温度及露点温度,并
给出是否结露的明确结论。本条“室内设计温度”对于供暖房间
应取18℃,非供暖房间应取12℃:“室内设计湿度”应根据建筑
所在地的实际情况取30%~60%。在设计时应对建筑非透光围护结
构及其结构性热桥部位进行结露验算,消除结露风险。
3. 按照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 50176 对供暖
建筑的屋面和外墙内部进行详细冷凝验算,对夏季屋顶和外墙进
行隔热性能计算。
4. 透光围护结构太阳能得热系数与夏季建筑遮阳系数的乘积宜
小于下表的限值。
气候区
朝向
南东、西水平
夏热冬冷A 区0.55 0.50 0.40
夏热冬冷B 区0.50 0.45 0.35
健康舒适,来自于
国标5.1.7 条文。
2.7.6
应结合场地自然条件和建筑功能需求,对建筑的围
护结构进行节能设计,且应符合国家有关节能设计
的要求。
节能设计说明
及计算书。
住宅建筑如建筑体形、楼间距、窗墙比不满足要求,或公共建筑
窗墙比不低于0.5,需提供建筑优化设计报告,包括对建筑体形、
朝向、楼距、窗墙比的优化设计(包括节能设计目标、设计思路、
设计效果及有关模拟分析报告,模拟报告应对模拟计算的计算模
型、初始条件、计算参数、计算结果进行详细说明)。
资源节约,来自于
国标7.1.1 条。
2.7.7 室外热环境应满足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要求。
1.(住宅建筑)
室外平均迎风
面积比和活动
场地遮阳覆盖
率计算报告;
2.(公共建筑)
设计文件中户
外防热措施。
1. 住宅建筑:按现行行业标准《城市居住区热环境设计标准》JGJ
286 进行热环境设计,且迎风面积比和户外活动场地的遮阳覆盖
率必须满足该标准的规定。
2. 公共建筑:室外相关场所采取必要的防热措施,满足热安全要
求。防热措施可以是永久的(固定的),也可以是临时的或活动
的。例如,种植乔木、设置遮阳设施、路面自动洒水装置、环境
喷雾或风扇调风装置等。
环境宜居,来自于
国标8.1.2 条文。
— 20 —
3 提高级施工图审查要点
3.1 建筑专业
序号审查条文审查材料审查要点备注
3.1.1
采取保障人员安全的防护措施,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
分并累计,总分值不超过10 分:
1 采取措施提高阳台、外窗、窗台、防护栏杆等安全
防护水平,得5 分;
2 建筑物出入口均设外墙饰面、门窗玻璃意外脱落的
防护措施,并与人员通行区域的遮阳、遮风或挡雨措
施结合,得5 分。
1. 绿色建筑设
计专篇;
2.建筑施工图。
第1 款:
1. 阳台、外窗、窗台、防护栏杆等强化防坠设计有利于降低坠物
伤人风险,阳台外窗采用高窗设计、限制窗扇开启角度、窗台与
绿化种植整合设计、适度减少防护栏杆垂直杆件水平净距、安装
隐形防盗网等措施,防止物品坠落伤人。此外,外窗的安全防护
可与纱窗等相结合,既可以防坠物伤人,还可以防蚊防盗,其中
可量化的提高幅度达10%以上即可得分。
第2 款:
1. 外墙饰面、外墙粉刷及保温层等掉落伤人的现象在国内各个城
市都有发生,甚至尚未住人的新建小区也出现瓷砖大面积掉落现
象。在建筑间距和通路设计时,除了考虑消防、采光、通风、日
照间距等,还需考虑采取避免坠物伤人的措施。
安全耐久,来自于
国标4.2.2 条文。
3.1.2
采用具有安全防护功能的产品或配件,评价总分值为
10 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 采用具有安全防护功能的玻璃,得5 分;
2 采用具备防夹功能的门窗,得5 分。
1. 绿色建筑设
计专篇;
2. 建筑施工图
及设计说明。
第1 款:
包括分隔建筑室内外的玻璃门窗、幕墙、防护栏杆等采用安全玻
璃,室内玻璃隔断、玻璃护栏等采用夹胶钢化玻璃以防止自爆。
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用安全玻璃》GB15763 和现行行业标
准《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GJ 113 等有关规定。
第2 款:
生活中常见的自动门窗、推拉门、旋转门等夹人事故频频发生,
尤其是对于缺乏自我保护能力的孩子来说更为危险。因此,对于
人流量大、门窗开合频繁的公共区域,可采用可调力度的闭门器
或具有缓冲功能的延时闭门器等措施,防止夹人伤人事故的发生。
安全耐久,来自于
国标4.2.3 条文。
3.1.3
室内外地面或路面设置防滑措施,总分值为10 分,
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 建筑出入口及平台、公共走廊、电梯门厅、厨房、
浴室、卫生间等设置防滑措施,防滑等级不低于现行
行业标准《建筑地面工程防滑技术规程》JGJ/T 331
1. 绿色建筑专
篇;
2. 建筑施工图
及设计说明。
建筑防滑地面工程对于保证人身安全至关重要。光亮、光滑的室
内地面,因雨雪天气造成的室外湿滑地面和浴室、厕所等湿滑地
面极易导致伤害事故。按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地面工程防滑技术
规程》JGJ/T 331 的规定,Aw、Bw、Cw、Dw 分别表示潮湿地面
防滑安全程度为高级、中高级、中级、低级,Ad、Bd、Cd、Dd
安全耐久,来自于
国标4.2.4 条文。
— 21 —
序号审查条文审查材料审查要点备注
规定的Bd、Bw 级,得3 分;
2 建筑室内外活动场所采用防滑地面,防滑等级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