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压力容器焊工考试规则》问答
《锅炉压力容器焊工考试规则》问答
问:已经按劳动部1963年颁发的《锅炉受压容器焊工考试规则》或其他部颁标准考试合格的焊工,能否免去按国家劳动总局颁发试行的《锅炉压力容器焊工考试规则》(简称《规则》,下同)考试,而向地、市以上劳动部门申请换发焊工合格证?
答:不能免去考试。
问:如何处理《规则》与其他有关部颁标准的关系?
答:《规则》规定范围之外的焊工,可以不按《规则》考试。《规则》规定范围之内的焊工,必须按《规则》进行考试。在执行《规则》的基础上,如果按其他部颁标准的规定增加检验项目或提高技术要求与合格标准是允许的,否则是不允许的。
问:为什么说对焊工进行考试,是保证锅炉和压力容器焊接质量的一项重要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