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管道GC2、3级设计校审人员培训提纲
(2010年度稿)
一、前 言
随着科学技术进步,工业产不断发展,人民生活质量日益提高,利用管道输送气体、液体甚至气固、气液、固液相和三相的物质,已成为当今世界工业生产和和人民生活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输送流体的密闭管道除了承受一定压力外,其介质特性也十分复杂、管道所处环境往往比较恶劣、管道组成件材料品种繁多。管道的这些特点使其具有一定的危险性,出现问题的机率多,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对人民的生命财产和生态环境会带来严重的威胁与污染。因此,对压力管道建立一套安全管理体系,加强安全监察工作,降低安全事故出现的机率,提高管道运行的安全性,是十分必要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对特种设备的生产 、使用 、检验、检测 、法律责任作出相应规定。限定范围内的管道,属于该《条例》所指的特种设备,必须进行全过程安全监察。
在国标GB/T20801.1-2006“压力管道规范—工业管道”中,把“管道”定义为“用以输送、分配、混合、分离、排放、计量或截止流体流动的管道组成件总成”。管道除管道组成件外还包括管道支承件,但不包括支承构筑物,如建筑框架、管架、管廊和底座(管墩或基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