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品油库建设标准2010年版
1 总 则
1.0.1 为了规范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所属成品油库的建设,统一设计标准、统一视觉形象、统一设备材料选型、统一标识标牌、做到“标准化设计、集约化采购、模块化建设、规范化管理”,合理确定油库建设规模、建设水平和工程投资,特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是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分公司成品油库建设的指导性标准,适合于公司全资和控股的新建、改扩建成品油库工程。参股的成品油库应参照本标准进行建设。
1.0.3 成品油库工程建设应严格执行国家、行业及地方颁布的有关政策、法规和标准、规范,积极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和新材料,使成品油库建设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节约能源和环境友好,严格控制油库建设用地和油库定员。
1.0.4 本标准的编制依据是现行国家标准《石油库设计规范》(GB 50074)、现行行业标准《转运油库和储罐设施的设计、施工、操作、维护与检验》(SY/T0607)和国家、行业的其它相关标准。
1.0.5 本标准中的强制性要求以“应”来表示,反面词用“不应”表示。建议性要求以“宜”来表示,反面词用“不宜”表示。选择性要求以“可”来表示,反面词用“不必”表示。
1.0.6 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分公司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