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安装监督检验及定期检验规程
(2004年7月30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电梯监督检验工作的管理,规范电梯安装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的行为,提高监督检验工作质量,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相关法规,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机构)开展电梯的安装监督检验及定期检验,应遵守本规程规定的检验内容、要求与方法。如采用与本规程不一致的检验方法,须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同意。
本规程不适用于液压电梯、防爆电梯、杂物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安装监督检验及定期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