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耳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制造的金属材料管道规范WN416C--焊接和试验
1.
适用范围
本公司标准适用于金属材料所制管道和类似组件(如总管、盘管等)的焊接工作和检测
/检验程序,这些金属材料符合第7 节要求,最大公称压力为PN 250,管道和组件由公
司的承包商或分包商制造,放置在工地范围内。为规范本公司标准,将上述工厂或企业
称为制造商或管道装配商。
对于按规范进行的焊接和检测/检验工作,本公司标准还考虑了法律要求、法规和技术规
范。
如果法规和技术规范所规定的要求超出本公司标准的相关要求,则在适用之处,必须以
前者为准。
与本公司标准不符的任何要求都必须取得公司及相应质检(QA)部门的书面批准。对于由
焊接专家检测/检验的管道,必须获得质检(QA)部门批准。
2.
要求——制造商/
管道装配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