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0.1 为贯彻执行国家技术经济政策,在环境E生设施的设计、
建设、运行和监管过程中保障人身和公共安全,保护环境,合理
利用资源,保证有效发挥环境卫生设施的基本功能和性能,保障
城乡环境的卫生整洁,实现垃圾、粪便等生活废弃物的无害化处
理,制定本规范。
1. O. 2 本规范适用于环境卫生设施的规划、设计、建设、运行
和监管。
1. O. 3 环境卫生设施的规划、设计、建设、运行和监管应遵循
有效发挥服务功能、安全生产、保护环境和资师、利用的原则。
1. O. 4 环境卫生设施的规划、设计、建设、运行和监管,除应
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当有
关现行标准与本规范的规定不一致时,应按本规范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