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 为规范烧结砖瓦工厂节能设计,做到合理有效利用资源、
能源,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烧结砖瓦工厂节能设计。
1.0.3 烧结砖瓦工厂节能设计应符合国家和区域产业政策,新
建、改建和扩建项目应采用国家政策鼓励的工艺技术和节能装备。
1.0.4 烧结砖瓦工厂节能设计应贯穿于烧结砖瓦工厂设计全
过程。
1‘0.5 烧结砖瓦工厂节能设计不应采用自然干燥工艺,干燥和窑
炉设备应符合节能要求。
1.0.6 烧结砖瓦工厂节能设计应合理利用资源和能源,宜采用固
体废弃物替代或部分替代原料和燃料。
1.0.7 烧结砖瓦工厂建筑节能设计和热工材料选择,应符合现行
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有关规定。
1.0.8 烧结砖瓦工厂节能设计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
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