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在船厂工业地坪设计与施工中贯彻执行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满足建筑功能和使用要求,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确保质量、保护环境、方便施工,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船厂均布荷载不小于30 k N j时,集中荷载不小于1 5 0 k N 的地坪设计。
船厂工业地坪设计时,应坚持因地制宜、就地取材和节约资源的原则,根据岩土工程勘察资料和工艺要求,综合考虑材料情况与施工条件等因素设计。
船厂工业地坪设计文件中,应明确地坪的设计使用年限和用途,在设计使用年限内未经技术鉴定或设计许可,不得改变地坪的用途和使用环境。
船厂工业地坪设计与施工时,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