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广应用煤矿井下生产建设各项行之有效的先进技术和生产经验,提高煤矿井下辅助运输的设计水平,保证设计质量,实现井下生产运输系统配套,确保煤矿井下生产安全可靠,减少辅助运行人员,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煤炭工业井工开采的新建、改建及扩建矿井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中的井下辅助运输设计。
煤矿井下辅助运输设计应体现生产集中化、运行连续化、装备机械化、技术经济合理化的原则,因地制宜地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积极推行科学管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高效、节能、减排的战略方针。
煤矿井下辅助运输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