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统一我国内河通航技术要求﹐促进内河通航的标准化、现代化,发挥内河水运优势﹒适应交通运输发展需要﹒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天然河流﹑渠化河流﹑湖泊﹑水库、运河和渠道等通航内河船舶或海轮的航道﹑船闸过河建筑物﹑临河建筑物的规划设计和通航安全影响论证。
内河航道通航海轮河段的规划设计,除应符合本标准的有关规定外﹐其航道尺度计算尚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海港总体设计规范》TS 165的有关规定﹒按通航内河船舶和海轮的要求分别计算,取其大值;桥梁的通航净空尺度尚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通航海轮桥梁通航标准》为TJ311的有关规定.其他过河建筑物的通航净空尺度应通过论证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