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 为规范港珠澳大桥建设期和运营期节能减排工作,推动跨海集群工程节能减排技术发展,制订本指南,
1.0.2 本指南适用于港珠澳大桥建设期和运营期的节能减排核算与评估、设计与施工,类似跨海集群工程可参照使用。
1.0.3 港珠澳大桥节能减排工作应贯彻“技术先进、经济合理、低碳环保”的原则
1.0.4 桥一岛一隧供配电系统、照明系统及沉管隧道通风系统的节能减排与总体方案相关部分应纳人工程总体设计。
1.0.5 跨海集群工程节能减排工作应积极稳妥地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
1.0.6 港珠澳大桥节能减排除应符合本指南的规定外,尚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家、行业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条文说明:港珠澳大桥已经建成通车,在这期间国家相关标准(规范)也进行了修正或者发布了新的标准(规范)。本指南有些技术要求存在与现行标准(规范)不一致,以国家颁布的标准和规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