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土工合成材料在公路工程中的应用,满足工程安全可靠经济合理的要求,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各等级公路工程。
应用土工合成材料的公路工程,应遵循因地制宜、合理取材、有利施工、方便养护的设计原则,根据公路等级及所处地质,水文、气候等条件进行方案比选,做到安全环保,经济适用。
用于公路工程的土工合成材料应符合国家和行业有关产品标准及环境保护的要求,根据应用目的、工程特性﹑所处的环境条件和材料性能进行材料选择。
应加强土工合成材料在运输、工地储存、施工中的管理。施工中,应合理选择施工机具,减少施工对土工合成材料的损伤;用于隐蔽工程的土工合成材料,铺设后应及时回填,覆盖。
条文说明
不同的碾压机具对土工合成材料的损伤不同,光面压路机对土工合成材料损伤较小,羊足碾、冲击式碾等压路机可能造成土工合成材料较严重的损伤。因此,在施工中应注意施工机具的选择,减少对土工合成材料的损伤。
用于隐蔽工程的土工合成材料大部分为聚乙烯和聚丙烯类等高分子材料,紫外线照射下易老化,因此,对于加筋、防排水、特殊路基处治等隐蔽工程,要求铺设土工合成材料后应及时回填、覆盖。
应用土工合成材料的公路工程,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