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雄安新区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管理,统一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保证工程施工质量,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雄安新区内新建、改建和扩建民用建筑的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工业建筑的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可参照执行。
本标准对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要求为基本要求,相关工程技术文件、承包合同文件对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要求不应低于本标准的规定。
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除应遵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