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 为规范全省城镇公共停车场(库)的建设,改善城市静态交通环境和出行公共停车需求,促进本省城镇公共停车场(库)的健康发展,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山西省行政区域内城镇机动车公共停车场(库)的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
1.0.3城镇公共停车场(库)的规划建设应符合城市发展目标,与城市综合交通专项规划、停车设施专项规划相协调一致,科学布局适时建设、有序发展。
1.0.4城镇公共停车场(库)建设应符合绿色低碳、智能高效、安全便捷的要求,并加强信息化管理水平,推进开放共享,促进现代化综合交通体系的建立。
1.0.5 城镇公共停车场(库)建设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行业和山西省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