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避免或降低城市地下工程建设对周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规范城市地下工程风险评估工作,促进风险评估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主要适用于中型及以上工程规模的城市地下工程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对周边环境影响的风险评估。城市地下工程包括建(构)筑物和市政工程基础建设过程中的深基坑分项工程、轨道交通、综合管廊等,其他地下工程可参考本规范执行。
周边环境为城市轨道交通结构时,城市地下工程对城市轨道交通结构的影响评价参照《城市轨道交通结构安全保护技术规范》CJJ/T202及相关标准执行。周边环境为水体、涉铁工程、隧道工程及高压线(塔)时,应结合各行业具体要求开展专题研究。
城市地下工程周边环境风险评估应遵循科学客观、安全经济和保护环境的原则。
城市地下工程周边环境风险评估工作,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和安徽省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