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雄安新区防灾布局要求,指导雄安新区防灾减灾工程高质量建设,规范防灾减灾工程运行管理,制订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雄安新区的各类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国土空间专项规划和详细规划的编制和修编也应符合本标准的要求。
本标准的编制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基本方针,遵循底线防控、综合韧性、平灾结合的原则,以有效减轻工程破坏、避免人员伤亡、减少经济损失、创造“雄安质量”为目标,实现雄安新区防灾减灾工程的高质量建设和运行管理。
雄安新区的各类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除应满足本标准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及雄安新区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