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雄安质量”工程标准体系》要求,指导雄安新区(以下简称“新区”)生态环境工程高质量建设和运行管理,特制定本标准。
本导则适应于雄安新区的与园林、环卫(市容)相关的工程建设。
雄安新区生态环境工程应遵循因地制宜的原则,结合雄安新区的气候、环境、资源、经济及文化等特点,采用适宜的技术,提升环境品质。 园林绿化工程项目应遵循下列原则:
1 尊重自然,生态优先;
2 以人为本,公平共享;
3 弘扬文化,传承创新;
4 因地制宜,经济适用;
5 统筹兼顾,协调发展。
雄安新区生态环境工程设计除应符合本导则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及雄安新区现行相关标准和导则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