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标准用途
为进一步规 范 广 西 壮族自治区城镇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的运行管理,提高生活垃圾处理无害化水平,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标准。
1.0.2标准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广 西 壮 族 自治区县级以上城镇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运行、维护以及考核评价。广西壮族自治区县级以上 城镇 生 活 垃圾卫生填埋场运行、维护以及考核评价除应执行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1.0.3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标准贯彻执行职责城镇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所在地环境卫 生 主 管 部门、环境卫生管理处应依照本标准制定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的监管考核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