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海上休闲船舶靠泊设施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试行)施行日期:2017 年8 月22 日
深圳市为我国沿海经济发达地区,休闲船舶及相关产业发达。由于历史原因,现有的休闲船舶靠泊设施缺乏工程质量验收的行业标准。为了加强我市休闲船舶靠泊设施工程质量管理,统一休闲船舶靠泊设施工程的质量检验验收,适应深圳市海上休闲旅游业的发展,提高靠泊设施结构的安全性、适用性,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休闲船舶靠泊设施工程质量检验的总则、术语和符号、基本规定、质量检验的划分、合格标准、质量检验的程序和组织,以及定位桩结构或桩基础结构、浮桥结构工程、附属设施工程、设备安装工程的质量验收等内容。
本标准由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负责管理,由中交水运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