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提高城镇生活垃圾分类专项规划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提升城镇环境质量,制定本指南。
1.0.2 本指南适用于陕西省行政辖区范围内城镇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分类专项规划的编制。城镇中心城区外的生活垃圾分类专项规划可参照执行。
1.0.3城镇生活垃圾分类专项规划应秉持以人民为中心、切实可行、绿色低碳的理念,坚持生活垃圾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
1.0.4城镇生活垃圾分类专项规划除应符合本指南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