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在黑龙江省行政区域内医疗机构(小型医院)的诚信计量示范单位评价。
2 引用文件
GB/T 19022-2003测量管理体系 测量过程和测量设备的要求
《医院分级管理标准》(1989年11月29日实施)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2022年5月1日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1987年4月15日实施)
《商业、服务业诚信计量行为规范》(质检总局公告第162号 2007年11月8日实施)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规范;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修改单)适用于本规范。
3 总则
为贯彻实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商业、服务业诚信计量行为规范》,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加强对小型医院的计量监督管理、改善服务流程、规范医疗机构的计量器具使用精准、营造良好的小型医院诚信经营和放心诊疗计量环境,特制定《医疗机构(小型医院)诚信计量示范单位评价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