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代 NB/T 47011-2010《锆制压力容器》,与NB/T 47011-2010 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内容有以下变化:
a修改了适用范围,标准正文适用于全部采用材制造的单层板焊(含管制简体)压力容器(见第 1章);
按正文需要,调整了必需的引用文件 (见第2章);
对制造受压元件用 GB/T 21183 标准锆板提出了补充要求(见522)
对制造受压元件用皓锻件提出了渗透检测的要求(见5.4.3)
对制造受压元件用皓棒提出了渗透检测的要求(见55.2
增加了对外购锆制成品零、部件的要求(见7.1.1.2)
增加了锆制容器制造过程中的风险预防和控制的相关要求(见7.1.5716)g
增加了材料复验要求(见 7.2.1);
修改并补充了焊接部分的要求(见7.4)
修改并补充了热处理部分的要求 (见7.5);
修改并补充了试件与试样部分的要求(见7.6);
修改并补充了无损检测部分的要求(见7.7);
修改并补充了耐压试验和泄漏试验部分的要求(见 7.8m ]
修改并补充了热气循环试验部分的要求(见7.9)n )
o)增加了规范性附录“复合压力容和容” (见附录 D)
p)修改了资料性附录“力容器用锆的材料性能” (见附录 E);q) 修改了资料性附录“复合容器和容器的接连接结构” (见附录F)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全国锅炉压力容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62)提出并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合肥通用机械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南京宝色股份公司、中国石化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国核宝钦错业股份公司、西安优耐特容器制造有限公司、浙江工业大学、合肥通用特种材料设备有限公司、中国五环工程有限公司、宝钦集团有限公司、西部铁业有限责任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崔军、陈志伟、吴不杰、李胜利、戴兴旺、李献军、孙万仓、陈冰冰、杜永勤徐鹏程、徐才福、冯军宁、胡旭坤、戴毅。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2010 年首次发布为 NB/T 47011-2010;
1.1 本文件规定了锆制压力容器的材料、设计、制造、检验和验收要求,适用于壳体全部采用错材制造的单层板焊(含管制筒体)压力容器。
12本文件适用于设计压力不大于35 MPa 的锆制压力容器1.3 本文件适用的设计温度范围按锆材允许的使用温度确定
1.4本文件所列的设计、计算方法适用于全部采用锆材制造的受压元件。锆制压力容器中采用非锆材制造的部分应按相应材料的产品标准进行设计、计算。
1.5本文件不适用于下列压力容器:
a)设计压力低于0.1MPa 且真空度低于0.02 MPa 的容器《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管辖的容器;b)
c) 军事装备、核设施、航空航天器、铁路机车、海上设施和船舶以及矿山井下使用的压力容器;
旋转或者往复运动的机械设备中自成整体或者作为部件的受压器室(如泵壳、压缩机外d)壳、涡轮机外壳、液压缸、造纸轧辊等);
e)直接用火焰加热的容器;
板式热交换器、螺旋板热交换器、空冷式热交换器、冷却排管;f)容积(扣除永内件的几何容积)小于 0.03 内直(形截面指面内边界最大g)几何尺寸)小于150mm的容器
h)做疲劳分析的容器
16容范的定
1.6.1容器与外部管道连接:
a)焊接连接的第一道环向接头坡口端面;
b)螺纹连接的第一个螺纹接头端面:
c) 法兰连接的第一个法兰密封面;
专用连接件或管件连接的第一个密封面。d1
1.6.2 接管、人孔、手孔等的承压封头、平盖及其紧固件
非受压元件与受压元件的连接焊缝。1.6.3
直接连接在容器上的非受压元件,如支座、裙座等1.6.4
1.6.5容器的超压泄放装置。
1.7 对不能按本文件确定结构尺寸的容器或受压元件,可以采用以下方法进行设计:
a) 采用验证性实验(如实验应力分析、验证性液压试验)分析设计,并符合 GB/T 50.1 的规定
b) 利用可比的已投入使用的结构进行对比经验设计,并符合 GB/T 150.1 的规定;
采用包括有限元法在内的应力分析计算和评定方法设计,并符合 GB/T 150.1 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