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概况
本工程由于受航空限高,住宅为地上五至九层高,主檐口高26.8m。室内外高差为0.4m,总建筑面积为300631平方米,地上220452平方米,地下80179平方米。
其中4#-9#楼执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建筑耐火等级为二级。3#、10#、11#楼执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建筑耐火等级为二级,地下一层车库及设备用房,耐火等级为一级。3#-11#楼总建筑面积为113458平方米,其中3#楼为22105平方米、4#楼为22616平方米, 5#、6#楼各为4148平方米, 7#楼为15867平方米;8#、9#楼各为3807平方米;10#楼为18389平方米;11#楼为18571平方米。
设计标高:本工程±0.000的标高,3#楼为56.4m、4#楼为57.750 m;5#、6#、9#为57.5m;7#、8#楼为57.4m、10#、11#楼为56.8m、。建筑层高为2.85m。